昆明高新汽车城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债权申报须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昆明高新汽车城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债权申报须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1-12-27 公 开 人:昆明高新汽车城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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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高新汽车城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债权申报须知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8日作出(2021)云0102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昆明高新汽车城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下达(2021)云0102破5号《决定书》指定云南真宇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昆明)律师事务所担任昆明高新汽车城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联合管理人”),于2021年12月27日发出(2021)云0102破5号债权申报《公告》。

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联合管理人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就债权申报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及范围

1、对昆明高新汽车城有限公司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报债权。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债权统称个人债权,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债权统称机构债权。

2、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联合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5、附利息的债权,利息计算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2021年12月8日)

 

二、负责接受债权申报的机构

昆明高新汽车城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

 

三、债权申报方式、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和邮箱申报

现场申报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润城第一大道1栋10楼北京市炜衡(昆明)律师事务所

邮编:650228

联系人:律师、杨律师

联系电话:13988123006、15288433249

邮箱申报接收邮箱:gxqccglr@163.com

 

四、债权申报截止日

本次债权申报自五华区人民法院发布债权申报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2月14日。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债权人应在上述申报期内完成债权申报,以免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而影响对债权的认定及受偿,给债权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五、债权申报所需提交的资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债权申报表》

按照《债权申报表》的要求填写债权人基本信息、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诉讼、仲裁(此处的诉讼、仲裁是指尚未取得生效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的诉讼、仲裁)是否属于连带债权以及债权形成的基本情况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债权基本情况”一栏中请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

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并按手印。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若现场申报债权,还需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现场申报时携带,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三)债权金额计算方法、过程表

(四)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1.债权基础文件(合同、协议、欠条等债权形成原始材料)及债权人已经履行相应义务的凭证(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付款证明、发货记录等原始履行凭证);

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材料;

3.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材料;

4.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

5.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债务人已偿还部分债务的证明(如有);

6.债权如涉及对建筑工程的争议,须提交建筑工程审计报告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7.相关公证文书(如有);

8.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9.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其他材料。

(五)《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债权申报资料文件模板下载方式

债权人可通过管理人微信公众号“汽车城管理人”(微信号:qcccz123)下载债权申报材料。


六、注意事项

1、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证据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债权人自行保管(注:如债权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对,需在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对于债权人提交的复印件,债权人为机构的,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按手印。

2、提供两套纸质材料,纸张统一为复印纸A4型。

3、申报债权时,必须详细填写债权人准确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固定及移动电话)并提交委托代理文件(如有)。

4、债权人可在联合管理人办公地点现场提交申报材料,可向联合管理人邮寄申报材料。债权人邮寄申报的,请在邮寄单注明昆明高新汽车城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字样。提交纸质材料同时把电子扫描版申报资料发送至联合管理人邮箱gxqccglr@163.com,发送邮件主题内容为“汽车城重整债权申报+【债权人全称】”

 

七、特别说明

在昆明高新汽车城有限公司预重整阶段已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过债权的债权人,如对其已申报债权内容无修改、补充或撤回申报的意思表示,则无需重新申报,联合管理人将视为该等债权人在本次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债权。

另为保障债权申报和核查工作的客观公正,联合管理人将对申报债权征询债务人、其他债权人的意见;已申报债权的相关利害关系人,经向联合管理人书面申请后,查阅相关资料,若有异议的可向联合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

 

八、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年3月1日下午2∶30采取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召开会议的具体网站及参会方式将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wuhuafayuan )及管理人的微信公众平台"汽车管理人"(微信号∶qcccz123)另行公布。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附件:债权人提供申报资料文件模板

1.《昆明高新汽车城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2.《昆明高新汽车城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昆明高新汽车城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2021)云0102破5号 五华区法院债权申报公告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pdf 下载
(2021)汽管文10号 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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