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中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2-11-01 公 开 人:广西行于思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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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DFBD76CF79D49FBB94B5199F1C8408AD 联系方式: 18877157667 报名截止时间: 2022-12-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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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中航建工破管字18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钦州中院”)于2022年9月1日裁定受理中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航公司”)破产一案,并于2022年9月21日指定广西行于思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中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盘活资产,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和社会利益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航公司登记情况

中航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15日,登记机关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北部湾大道80号法定代表人李世龙注册资本50088万元人民币股东李世龙持股99.9301%中航南方机械化海南工程局持股0.0699%经营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安装工程(以上项目凭资质经营);销售:钢材、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木材)、机电产品(除九座以下乘用车)、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对农业、林业的投资。

    二、重整资产范围

重整资产仅限于中航公司的登记主体和建筑资质。

建筑资质分别为: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发证日期:2016年5月30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发证日期:2016年5月17日,有限期至:2022年12月31日。

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发证日期:2016年5月17日,有限期至:2022年12月31日。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发证日期:2016年5月17日,有限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以上资产不排除存在瑕疵的可能性,具体请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向登记或主管行政部门查询管理人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

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报名者须知

1、招募公告仅作为邀请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谈判磋商的基础,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关于中航公司资产状况仅供参考。有关尽职调查、投资模式选择、投资意见、投资风险等事项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负责。意向重整投资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择合法的投资模式。

3、本次招募接受联合体报名。

4、经公开招募和遴选确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分别与其就投资模式、投资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拟订、报价、债权清偿等事项进行谈判磋商,报钦州中院后确定投资人最终确定的投资方案将列入重整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并依法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5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调整、撤回、中止或终止招募行为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现实中航公司重整后恢复生产的目标意向重整投资人需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3、因涉及到建筑资质的年审和维护,在同等条件下,拥有同类公司经营经验者优先。

4、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人报名及遴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2年12117: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一式份)提交至:南宁市鲁班路95号南宁信息港4号楼1406室,联系人:陈杰电话18877700037

2、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报名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报名者简介(包括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等)。

上述报名材料逐项加盖报名者公章。

(二)尽职调查

1、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随时自行尽职调查。

2、需要管理人提供尽职调查材料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先报名成功签署保密协议并向管理人缴纳保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3、公告已经披露的事实,不再重复提供信息、资料。

(三)投资方案的提交

1、提交投资方案的时间:报名成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须在2022年129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一式份)。逾期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投资资格。

2、投资方案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金额和付款期限

2)职工安置方案;

3)经营方案;

4)有利于重整的其他方案。

(四)投资人遴选

1、管理人将在钦州院的指导监督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遴选工作。遴选过程中,各意向重整投资人均公开其投资方案,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经评审小组综合评议后择优确定投资人。

2、签署协议

投资人确定后,需在收到管理人的确定投资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并向管理人支付30万元投资保证金。无论任何理由拒绝签署投资协议或未足额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即丧失投资人资格。管理人有权重新遴选重整投资人

投资协议签署后,投资人可以进一步按更有利于中航公司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优化投资方案,但其报价中的投资金额、付款期限不得劣于投资方案,也不得放弃投资。否则,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作为履约违约金为破产财产不予退还,且视为该投资人自动放弃投资人资格。

(五)其他

1、报名成功并缴纳保密保证金意向重整投资人没有提交资方案的,如没有违反保密义务及其他违法情形的,管理人遴选投资人结束后无息退还给保密保证金。

2、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中航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不通过,或者钦州中院不批准的,管理人将无息退还给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五、特别说明

(一)未列入本公告第二条重整资产范围的债务人可能存在的其他资产未纳入重整资产范围均由管理人另行处置,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管理人该方面的工作

(二)债务人登记注册资本50088万元人民币,其中未实缴的注册资本40080万元,请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评判该方面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1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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