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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2-05 公 开 人: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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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中满公司破管字第10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20日作出(2022)桂01破申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2)桂01破申31号《决定书》指定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现管理人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理人依法接管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决定公司内部管理事务及生产经营;

二、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三、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应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四、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五、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准备好相关申报债权的材料详见附件《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申报事宜另行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南宁市中满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25

管理人通讯地址常驻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1号绿地中央广场A9栋2单元3层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

管理人联系方式高红律师、郭子财律师  19162281553

管理人邮箱: yuchengglr@qq.com

附件:

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债权人(全称):

申报债权文件目录

(本页不足,可附页)

份数

页数

原件或复印件

备注

1、主体资格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复印件/原件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须盖章,身份证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②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代理人信息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原件

律师需提供律师事务所公函

3、债权信息

证明债权成立的各类文件

 

 

复印件核对原件

合同、借条、银行流水等

4、其他类

据实提供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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