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4-07-16 公 开 人:南江宏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896次
  • 打印

南江县宏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债权申报通知

 

2024)宏凡装饰管通第01号

各位债权人:

南江县宏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不能履行到期债务,巴中市通江县同心木业有限公司向通江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四川省南江县人民法院于2024528作出(2024)川1922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江县宏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南江县人民法院2024626日以(2024)川19228号决定书,指定四川洪援律师事务所担任南江县宏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南江县人民法院(2024)川19228号《公告》,债权人应在20248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一、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企业法人等单位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金融机构的,还须提供《金融许可证》、《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等金融业资格的证明;如存在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导致其与申报的债权材料记载不符的,必须提交变更的证明文件。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进行申报的,还须提交以下材料:单位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函件。

二、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1、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贷款合同,购、销合同等)、协议、备忘录等证明存在合同债权关系文件;

2、各类票据、付款凭证、对账单、验收单、提货单,及工程类商务中标书、工程预(结)算书等合同履行凭证的;

3、有担保的债权,还须提交抵押/质押/保证等相关合同及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材料复印件;

4、债权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材料;

5、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需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

6、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1)债权公证文书或相关公证文书(如有);

(2)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

3)债权人与债务人出现会计账面金额不一致时,债权人要提供会计明细账复印件和证明材料。

5)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7、利息计算方法及计算过程的书面说明。特别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请各位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注意利息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528日。

三、提交材料时的有关注意事项

1、债权人提交申报材料中,《债权申报表》须提交一份原件,其他材料提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二份。对提交的材料复印件签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我处”,债权人为单位的,在复印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在复印件每一页上签字捺印。

2、债权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务必在债权申报材料中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电话、手机电话、微信、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等。管理人将相关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指定号码或以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方式发至指定的账号或号码的,均视为有效送达。

4、提供材料纸张统一为A4型打印纸。

特此通知

             南江县宏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附件

南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债权的公告.pdf 下载
债权申报通知.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