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流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土流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6 公 开 人:土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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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object Object]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8-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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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流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招募投资人的

公告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于202549日作出(2025)湘0103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土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流集团”)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565日作出(2025)湘010310号决定书,指定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依法推进破产重整工作,维护全体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地实现土流集团的重整价值,管理人根据案件情况公开招募投资人,欢迎有资金实力的单位及个人积极报名。现就有关招募事项告知如下:

一、土流集团基本情况

(一)登记情况

土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31日,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新时空1401房,法定代表人伍勇,注册资本11912.7273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基础、支撑、应用、地理信息的软件开发;农业项目的开发;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软件技术转让;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广告服务;计算机软件、自建房屋销售;计算机数据处理;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广告设计;软件技术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林地流转服务;农产品互联网销售;土地管理服务;土地评估咨询服务;土地规划设计;土地登记代理;招商代理;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摄影测量与遥感服务;城乡规划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休闲农业项目开发经营;民宿服务(限分支机构);酒店管理; 接受银行委托承接外包服务(不含催收服务);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土流集团对外投资有78家企业,具体以登记信息为准。

(二)业务情况

土流集团主要有四个业务板块,分别为:土地招商板块,有用地交易信息平台“土流网”、工商用地服务平台“招拍挂网”和“地查查APP”等;产权交易板块,有“农交网”等网站,且通过合资共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模式参股了70余家地方农村产权交易公司,为合作区域的各类农村产权提供流转服务,并提供软件或系统销售及维护服务;金融服务板块,集团构建有三农大数据风控模型,为金融机构在尽调、风控、贷后环节提供服务;土地物管板块,依托广泛的客群基础与真实客户需求,创新推出了增值定制型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

(三)资产负债情况

土流集团的主要资产包括:轿车、办公家具及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域名、自主研发系统、软件著作权、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应收账款,对外股权投资等。

土流集团的主要负债主要包括部分借款债权、合同债权、职工债权等,目前正在申报阶段。

土流集团尚未完成审计和评估工作,请意向投资人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并以自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

二、招募要求

(一)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意向投资人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在合理时间支付保证金、投资款,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各个主体应当全部符合第(一)、(二)条所列报名条件。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形式报名本次招募的,应当明确其中一家意向投资人为主申报机构,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和其他联合体方的委托文件,并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

(五)本案债权人、利害关系人均可参与本次重整招募。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有意向参与土流集团重整的投资人请按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向管理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意向投资人应在202585日下午17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贰份)邮寄至以下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以下邮箱。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C4层(材料请备注土流集团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

2)电子邮箱:fuduqing@titanlaw.com

3)联系人:扶律师

4)联系电话:17707310835

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应附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意向、资金实力及资金来源的计划等;联合体报名的,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和其他联合体方的委托文件,并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同时明确一家意向投资人为主申报机构、联合体主要负责人及授权签署本次招募相关文件的人员;

2)报名承诺函(见附件2;

3)保密承诺函(见附件3;

4)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业绩情况、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有相关项目经验也可以进行说明);

5)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6)征信证明、资金实力证明以及其他资产证明;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应装订成册,提交一式贰份,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每份材料应由本人签字捺印;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每一成员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牵头投资人加盖骑缝章或签字捺印,并由牵头投资人负责提交上述报名材料。附件2和附件3的承诺函模板不接受实质性内容修改。

(二)尽职调查及保密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土流集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自行承担。管理人将配合意向投资人协调土流集团积极配合尽职调查工作,同时管理人亦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核查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相关的资格、条件。

意向投资人需要详细了解项目具体数据(包括资产、负债等)的,应当在报名同时支付尽职调查保密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

缴纳保证金的指定银行账户为: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账号:811160101150 0788099

户名:土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付款时请备注土流集团有限公司尽职调查保证金

原则上,对于未能参与下轮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已缴纳的尽职调查保密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按原路退回。违反保密义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初步筛选及缴纳保证金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如报名材料需补正,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限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否则视为意向投资人未完成报名。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初步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应在审核结果通过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3,000,000.00),账户信息将随审核结果通知一并告知。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募。

(四)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按照管理人要求的时间、条件提交具备法律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未提交或逾期提交投资方案,均视为放弃遴选资格以及放弃继续参与投资。

(五)遴选投资人

管理人将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资金实力、业绩规模、产业协同性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审查、评审。如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的,管理人将通过遴选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具体遴选要求和规则在管理人报经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同意后确定,管理人将按要求和规则确定重整投资人,具体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后,若意向投资人放弃或退出本次招募,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重整投资方案未入选的,管理人将于评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

(六)签署协议

经评选确定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与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经最终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其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该履约保证金将作为投资人的投资价款(不计息)。未按本公告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退出本次招募工作,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更换投资人或重新开展招募工作。

四、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所得数据,并非最终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二)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邀约或邀请。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三)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土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15


附件

附件1 报名意向书.docx 下载
附件3 保密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2 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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