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悬赏公告

盘锦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悬赏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13 公 开 人:盘锦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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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悬赏公告

2023年12月25日,盘锦中院作出(2023)辽11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盘锦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泰石化”)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辽宁仁同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曹文锋律师为管理人负责人,负责破产清算期间的各项工作。

为实现嘉泰石化留抵退税工作,管理人依据嘉泰石化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盘锦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悬赏征集社会各方协助管理人实现嘉泰石化留抵退税工作。对于向管理人提供有效方案并协助完成留抵退税的主体,按照税务机关退还留抵税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报酬。具体应征方式如下:

(一)联系管理人,提供办理期限及报酬收取标准等方案。管理人联系方式:叶律师;联系电话:13514279641。

(二)管理人遴选确认报价最低方负责在限定的合理期限内落实留抵税退还工作,并签署相应协议。

(三)留抵退税归入破产财产。

(四)支付悬赏报酬。

以上悬赏公告有效期直至嘉泰石化破产程序终结或留抵退税完成之日,未就应征悬赏事宜与管理人签订协议的,无权取得悬赏报酬。

管理人享有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盘锦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年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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