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澳门豆捞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受理公告

杭州澳门豆捞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受理公告

公开时间:2024-03-06 公 开 人:杭州澳门豆捞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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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浙0109破14号

本院于2024年1月23日裁定受理杭州澳门豆捞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679869203E,以下简称豆捞食品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中汇(浙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豆捞食品公司管理人。豆捞食品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6月2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须扫描所附二维码后下载《债权申报资料》,填写完成后将债权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amdlspglr@163.com,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点(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联系方式:彭舒扬0571-87903207,17610608701),二者均完成后方视为完成债权申报】。逾期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豆捞食品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豆捞食品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年6月14日9时30分在本院第13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准时参加。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债权人签署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或执业证。委托代理人系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二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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