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春羊奶乳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山东阳春羊奶乳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2-05-30 公 开 人: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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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春羊奶乳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2018年11月21日作出(2018)鲁0704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阳春羊奶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春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18)鲁0704破2号决定书,指定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阳春羊奶乳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阳春公司资产的有效整合,推动和保障重整成功,2018年12月30日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202012222021年4月7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为依法推进债务人重整程序,准确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 阳春公司基本信息

设立于2005年07月06日,注册资本3600万人民币,住所为潍坊市坊子区潍安路9751号,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饮料(蛋白饮料类)、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生产、销售:乳粉(全脂、脱脂、部分脱脂、调制、羊初乳等各种羊奶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招募方案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平、公开、公正引入重整投资人,接受广大债权人及社会监督,本次采取公开招募方式。为使意向重整投资人了解阳春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公告所载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阳春公司财务审计、评估以及债权申报、经营等情况,或需对阳春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请在此次招募工作结束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缴纳尽职调查与保密保证金之后进行。

3.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重整投资人财务状况与信用良好,资金充裕,并提交支持性文件。

3.意向重整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处于持续状态、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4.符合上述各项条件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作为意向重整投资人。如意向重整投资人为投资联合体,应向管理人提交联合体投资协议,书面说明投资方式、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5.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意向文件或者竞价文件,视为其愿意依照本公告参与阳春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愿意按照本公告及管理人制作的其他相关文件成为阳春公司重整投资人及意向重整投资人。

6.意向重整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重整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三)投资人招募程序

1.管理人编制《招募公告》,通过网络平台媒体发布《招募公告》。

2.符合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报名书》一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

意向投资人的介绍

意向有些人的主要业务情况及投资本项目的思路或可行性报告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公司现行章程(工商查档)复印件

经办人或受托人姓名、授权范围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送达地址确认书

具备重整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同意投资的决议原件

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承诺:愿意依照本招募说明书参与阳春公司投资人的评选,愿意成为阳春公司的重整投资人,交纳重整投资保证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3.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对债务人做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管理人积极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可能进行的尽职调查,解答其相关问题。

4.管理人根据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和重整竞价文件,组织进行磋商性谈判,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等文件。

5、重整投资人执行重整计划,履行重整投资协议。

(四)尽职调查与保密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

尽职调查与保密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2.保证金使用及退还说明

保证金主要为保障投资人履行对阳春公司商业信息及重整信息保密义务。意向重整投资人成为重整投资人后,该保证金可转换为投资保证金、投资款项。意向重整投资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管理人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无息):第一,未能成为重整投资人或书面退出参与阳春公司合并重整投资;第二,投资人未违反保密义务并承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第三,交还获取的阳春公司的保密资料。

(五)其他

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如需了解招募的详细情况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潍安路9751号办公楼三楼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韩律师,联系方式: 15153656133

 

山东阳春羊奶乳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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