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维示泰克技术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深圳维示泰克技术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3-04-09 公 开 人:深圳维示泰克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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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20221226日作出(2022)粤0306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王五军、李佳华、吴雨恩等12人对深圳维示泰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示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27日作出(2023)粤0306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经调查,发现维示公司尚欠59名职工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款项未付清,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以上债权的性质均为职工债权,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3,390,081.65元。

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的规定,编制了《深圳维示泰克技术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本公示所附职工债权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管理人更正。职工对管理人的更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管理人将按无异议处理。

特此公示。

 

深圳维示泰克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三年四月八日

 

附:《深圳维示泰克技术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附件

20230408-维示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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