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八家关联公司 实质合并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阳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八家关联公司 实质合并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1-11-28 公 开 人:江苏阳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5529次
  • 打印

江苏阳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八家关联公司

实质合并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江苏阳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建设”)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于2021218日作出(2021)苏0118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阳江建设破产一案,并在2021326日作出(2021)苏0118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阳江建设管理人。因阳江建设及其八家关联公司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存在实质合并破产的法律基础与事实依据,经申请及听证等法定程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于2021918日作出(2021)苏011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苏阳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八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于20211119日通过线下法院加钉钉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召集江苏阳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八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指定高淳县永鑫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债权人会议主席

此次会议应到债权人为149家,其中有表决权债权人119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额为329779169.90元;实到债权人100名,有表决权债权人100名,代表的表决权额为295557492.8元,占有表决权的债权总额的89.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此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债务人继续营业的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赞成票数8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83%;赞成票数代表的表决权额232205676.1元,占有表决权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0.41%

2.《关于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赞成票数8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88%;赞成票数代表的表决权额256139773.6元,占有表决权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7.67%

3.《关于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成员候选人方案》

表决结果通过:赞成票数9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90%;赞成票数代表的表决权额290105368.2元,占有表决权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87.97%

4.《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规则》

表决结果通过:赞成票数8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为89%;赞成票数代表的表决权额289654898.1元,占有表决权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87.83%

以上事项全部表决通过,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管理人将通知债权人,并公示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站 http://pccz.court.gov.cn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江苏阳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八家关联公司管理人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规则.pdf 下载
关于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pdf 下载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pdf 下载
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成员候选人方案.pdf 下载
关于债务人继续营业的报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