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益通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预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山东天益通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预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1-12-06 公 开 人:山东天益通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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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415284ED1E145C02FA39E5044539E44C 联系方式: 17861995330 报名截止时间: 2022-01-1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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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益通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预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山东天益通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益通元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2021819日向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钢城法院)提出重整申请。钢城法院于20211018日作出(2021)鲁0117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天益通元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1019日作出(2021)鲁01171号决定书,指定天益通元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为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开预招募重整投资人,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益通元情况介绍

(一)基本信息

天益通元成立于2016422日,现持有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3MA3C9H0L0G,法定代表人邱进军,注册资本4166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为山东省济南市钢城高新技术开发区宋家庄社区,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2016422日至2036421日,经营范围为光电产品的销售;电子排线、印刷线路板、电子连接器、电子机械设备的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目前企业提供的数据显示,天益通元资产预计3000万元,其中实物资产主要为原材料、机器设备等;无形资产主要为实用新型专利15项、发明专利1项等;债务类资产包括应收、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天益通元负债预计在5000余万元,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职工薪酬等。目前,天益通元债权申报、审计及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具体资产、负债总额以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以及钢城法院最终确认的数额为准。

二、企业重整的价值和潜力

1.地理位置优越

债务人位于济南市钢城区南部建设服务中心,毗邻京沪高速、青兰高速等多条高速,交通便利,便于物资运输,区域竞争优势明显。

2.生产工艺领先,且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

债务人拥有完整的柔性线路板生产线,有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电子电路制造的排污许可,是行业内少有的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的电子电路制造企业,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3.债务人具有产品优势,市场需求量大

债务人的核心产品——柔性电路板(FPC),是以柔性覆铜板为基础材料制造而成的一种具备重量轻、厚度薄、体积小、可折叠、线路密度高等优势的印制电路板,可应用于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汽车电子、医疗设备、工控设备等现代电子产品领域,应用范围极广。随着可穿戴设备、汽车电子等新型电子产品的兴起,柔性电路板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4.主要资质证书及行政许可

天益通元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持有:(1)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7004345);(2)电子电路制造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71203MA3C9H0L0G001Y);(3)电子排线的生产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等,属于国家重点扶持对象,享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进行重整与国家政策相契合。

三、招募方案

(一)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单个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及信用记录良好。意向投资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4.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能保证债务人重整后的持续经营;

5.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经验及背景的意向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遵守法律法规,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行为人。

(二)招募流程

1.报名

本次招募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及邮寄报名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钢城高新技术开发区宋家庄社区。联系人:陈律师17861995330。报名时间为截至2022110日,报名期届满后未有适格投资人,该公告继续有效。

2.提交投资意向书和相关资料

意向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和证明符合重整投资人条件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生产资格证书、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企业组织结构图、安全生产报告、2020年审计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获得行业奖励证明等),投资意向书应当包括投资人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说明、天益通元初步重整方案等。上述材料一式两份,需加盖印章和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同时需提交一份授权委托资料。

3.交纳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上述投资意向书和资料后十日内向管理人交纳尽调保证金30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山东天益通元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莱芜农商银行钢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2650043914205000010990

保证金主要为保障意向投资人履行商业信息及重整信息的保密义务,如意向投资人未成为天益通元正式投资人的,该保证金在评审结果出具后十日内无息退回;如意向投资人成为正式投资人的,该保证金转为对天益通元的投资资金。此外,意向投资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管理人在十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第一,书面通知管理人退出,不再参与重整;第二,未违反保密义务并承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第三,交还获取的尽调资料等。

4.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上述投资意向书和资料,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后,意向投资人可与管理人协商确定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时间一般不超过10日。

5.提交正式重整方案

意向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方案,方案应当符合天益通元重整程序的要求(具体要求由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提交意向投资书后书面通知)。

6.评审并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组织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正式重整方案进行评审打分,依据打分结果确定意向投资人候选顺位,依照顺位次序优先选择排名在前的候选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前次顺位的候选人因故无法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由后顺位候选人递补。

7.确认正式投资人

管理人参考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正式重整方案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通过后,重整协议正式生效,该意向投资人正式成为天益通元投资人。

四、特别声明

1.投资人承担相应的交易税费。

2.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符合本公告规定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可通过尽职调查自行确认债务人资产、负债等详细情况。

4.本公告的编制权、解释权归天益通元管理人。

 

 

 

 

山东天益通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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