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遴选华森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遴选华森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09-28 公 开 人:珠海经济特区华森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浏览次数:3557次
  • 打印

2008123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珠海中院”受理珠海经济特区华森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华森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担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担任华森公司管理人。

为全面了解华森公司的资产价值,确保破产程序有效顺利进行,需对华森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经请示珠海中院后,管理人现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聘评估机构。

一、评估项目及评估目的

华森公司名下“玫瑰山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港湾大道西银坑地段,用地面积24,720.88㎡),以及在该宗土地上的在建工程(含已规划但未报建的1776㎡的会所、总建筑面积为11249.2㎡未完成竣工验收的36栋别墅)。

评估目的是,为在清算状态下的处置变现或和解、重整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机构入选条件

1.已入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单》;

2.评估机构和参与评估项目的工作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经验与能力,近3年内办理过破产类案件评估;

4.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5.在此前的诉讼及执行阶段参与过本项目部分评估工作的机构优先考虑。

三、报名及选定方式

管理人在全国企业重整信息网或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同时另向三家以上评估机构发出报名邀请,评估机构自愿报名参加。

申报机构应于管理人确定的报名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并密封的申报书(含报价方案及相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等复印件)至管理人处。

管理人将根据收到的申报书综合判断各报名机构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及报价,从符合条件的机构中择优选聘1家作为本案评估机构。若符合条件的机构只有1家申报,直接选定该申报机构为本案评估机构。

报名及评审过程,由华森公司债权人会议主席监督。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1101217时;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338号太和商务中心20楼。联系人:罗琳,联系电话:13425004893

 

特此公告

 

                      珠海经济特区华森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开遴选华森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