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苏豪沥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滁州苏豪沥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2-10-13 公 开 人:滁州苏豪沥青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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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苏豪沥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年7月14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滁州市盛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滁州苏豪沥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沥青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8月12日指定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担任苏豪沥青公司管理人。

为盘活苏豪沥青公司的财产,提升财产的偿债价值,最大限度地维护各利益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投资人,如法院裁定苏豪沥青公司破产重整,则投资人直接转变为重整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3.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已裁定苏豪沥青公司破产清算本招募公告仅是招募有意向参与苏豪公司重整的投资人如成功征集到苏豪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将在南谯法院裁定苏豪公司重整后变更为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4.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招募公告披露的内容承担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苏豪公司重整时,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5.重整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苏豪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苏豪公司概况

1.基本信息: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苏豪公司成立日期为2007627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桑少章,注册资本2100万元。住所地:安徽省滁州市开发区花园东路1029号(紫薇路东侧、安邦用地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662941440Y。

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改性沥青生产、加工及沥青、改性沥青、乳化沥青的销售、仓储。(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资产情况

滁州苏豪沥青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滁州市开发区花园东路1029号工业房地产,其中建筑面积9429.18㎡,土地面积33973㎡,预估资产总值约为2180万元。主要资产包括办公楼、综合楼、锅炉房、SBS原料车间、改性乳化沥青车间、7号车间(无证)。另尚有部分机器设备及原材料因接管原因暂未评估

三、招募程序

管理人拟订的本次招募工作的基本程序如下

1.投资人报名 

1.1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

(2)拥有充足的资金对债务人进行投资,并能在管理人要求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拥有与投资方案相匹配、与债务人规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

4)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包括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

5)符合上述第1至4项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应提交联合体投资协议,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分配等;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苏豪沥青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

1.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报名书》一份,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投资人介绍(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需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2)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此前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3)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投资方案(至少包含偿债方案、后续经营方案)、投资稳定性投资资金来源说明,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送达地址等基本信息;

(4)同意对知悉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声明等;

(5)意向投资人如为企业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如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简介以及足以证明资金实力的相关证明。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的,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职责分配、权利义务分配。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文件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者要求补正;管理人要求补正的,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未补正材料,视为未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上述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后现场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处。

2)地点: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C座15层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3)联系方式:邮编239000,联系人:陈律师联系电话0550-2178968。

3.尽职调查 

投资人如需查阅、了解债务人的资产情况、财务审计、债权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进行尽职调查的,在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本公告第1.2条所列材料后,可向管理人提出尽调书面申请,进行尽职调查,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同时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100万元。管理人在投资人缴足尽调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配合或安排,投资人应当独立地对尽调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投资人未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管理人无息退还保证金

4.提交《投资方案》 

4.1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行性且不可撤销的《投资方案》。投资人可以根据不同的投资方式提交不同的《投资方案》,但以二份为限。 

4.2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式投资资金的金额、付款方式及期限、债权清偿方案、经营管理方案、重整计划执行期限、重整计划监督期限以及履行重整计划的承诺书(主要是担保和保证)等其他内容。 

5.选定正式投资人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如意向投资人超过1家,管理人、债权人代表、债务人将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于2022年11月10日(暂定)前根据投资金额高低、支付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资信状态、方案合理性与可行性等情况并结合案件进展遴选投资人,具体流程等事宜届时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经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应在管理人出具确认通知书后签订投资协议。

6.程序转换(如涉及)

 如法院裁定苏豪公司破产重整,则投资人转变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根据前述投资方案及投资协议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7.投资保证金 

1)投资人参与苏豪公司重整的投资保证金为500万元人民币(已缴纳尽调保证金的,尽调保证金转为等额投资保证金)。投资人未按本招募公告规定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及正式《投资方案》的,丧失重整意向投资人入围资格。 

投资人在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提交《投资方案》后又表示不愿意履行《投资方案》中规定的主要义务的,或未全面履行经南谯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2)投资保证金的使用 

最终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投资人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投资人拒不履行投资义务的,该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其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 

3)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投资人最终未成为重整意向投资人的,管理人自投资人发出重整意向投资人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或单位报名。

特此公告!

 

 

滁州苏豪沥青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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