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书

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02-26 公 开 人:中孚学堂(宿迁)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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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2024123日裁定受理债务人中孚学堂(宿迁)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2024123指定江苏开禧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孚学堂(宿迁)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现向贵司/您发送本通知。请贵司/您于202422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贵司/您对中孚学堂(宿迁)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负有债务或占有中孚学堂(宿迁)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任何财产,也请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债权申报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国泰广场五号楼三楼;邮政编码:223800;联系人:娄律师联系电话:13812403948李帅律师,联系电话:15052731528;陈帮改律师,联系电话:13641522030

中孚学堂(宿迁)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228上午930分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召开; 

特别提示:如无法召开现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参加线上会议方式将另行通知债权人。

特此通知。

 

中孚学堂(宿迁)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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