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鹏远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鹏远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19-09-02 公 开 人: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8082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联系人: C642609C3FC0A77E247B8258032C1EC6 联系方式: 18999774971 报名截止时间: 2019-12-31 17:05
  • 打印

根据雷光华、新疆润斌商贸有限公司的申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2017年1117日裁定受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鹏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远公司破产一案,并指定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鹏远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重整程序中的具体工作

2019年7月10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兵12012-8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9年7月10日起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鹏远实业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鹏远公司具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所在地本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市场。为了维护鹏远公司运营价值,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公开、公平、公正的引进具有实力的投资人,并接受各方的监督,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重整投资人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鹏远公司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18月17日

住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农场

法定代表人:马恒名;

注册资金:500万元,其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国有资产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哈密昆盛工贸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青岛纳联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货物代理、仓储、货物搬运装卸服务、汽车配件、物流服务、货运物流、中介服务;铁路货运代理相关信息查询、集装箱拼装拆箱服务

营业期限:2011年08月17日-2031年08月16日

(二)鹏远公司资产

鹏远公司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应收债权、固定资产。

鹏远公司的固定资产均为运输设备,因将临近强制报废期,故依据评估价格进行公开拍卖最终拍卖变现的价款一并用于分配

(三)鹏远公司公司负债

鹏远公司公司负债包括职工债权、税款、普通债权。截止2018年8月28日,经管理人审查认可,职工债权2,062,141.81元、税款63,415.99元、普通债权40,511,586.58元

二、报名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有充足的资金实力,能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支付偿债资金。

    (三)具有鹏远公司所属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上述报名条件仅为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最低要求,管理人对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并不承诺其一定能参与重整。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0日18:00前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管理人不接受邮寄、快递等其他方式递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哈密市延安路18号华庭国际1号楼底商红星金融1楼

2、联系人:蒲丹律师

3、联系电话:18160509795、13669924009

(三)交纳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报名资料的同时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并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汇入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指定的以下账户。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鹏远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号:8113701014200084534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意向投资人未成为最终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无息退还保证金。

四、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应含参与重整的明确意思表示)。

    2、意向投资人简介(应包含基本信息、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等内容)。

3、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需提供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交的复印件均需加企业公章,同时报名时需提供副本原件供核对

5、同意对知悉的鹏远公司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6、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上述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五、报名的非排他性

管理人接受意向投资人报名仅是对意向投资人的基本信息、报名条件进行登记,不构成对意向投资人经营能力、资信状况等认可和评价,不可视为是管理人接受该意向投资人对鹏远公司进行重整。

管理人有权视本次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下一轮的公告报名,且有权修改报名条件、报名材料等事项,亦无需向本次报名的意向投资人解释理由。

六、招募程序

1、管理人将于报名结束后5日内在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确定若干意向投资人,召集意向投资人召开重整情况说明会。

2、入围意向投资人根据已经掌握的鹏远公司的情况,结合自身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

3、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且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从出资金额高低、支付方式与期限以及管理经验、经营方案等方面,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综合评定最优投资人,并报债权人会议和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同意后,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4、在选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与重整方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七、其他

本公告由鹏远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鹏远公司管理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鹏远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