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万通达物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福州万通达物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26 公 开 人:福州万通达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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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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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万通达物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41025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下称“马尾法院”)作出(2024)0105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申请人福州万通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达公司”)对自身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41028日作出(2024)010519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万通达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实现万通达公司的资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重整投资人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万通达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福州万通达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324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期限为2011324日至2031323日,注册地址为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47号帝豪花园5#103店面(自贸试验区内),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家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570975846N,营业范围:普通货物运输代理及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集装箱拆拼箱、货物装卸;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网上销售钢材;设备租赁、物资配送;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理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状况】

万通达公司名下的不动产是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坐落于福州市马尾区红山104国道内侧,土地占用面积为80486.7㎡(约120亩),权证号:榕国用(2012)第MD0001029号。目前1#2#3#5#仓库(仓储一期工程)已竣工,面积共20422.2平方米,尚未取得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350105201210001号。

因属地城乡规划局认定二期工程用地范围占用总规公园绿地,因此工程停工至今。

万通达公司名下不动产已抵押给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第一次抵押金额57,000,000元,抵押期限2021115-2023715日;第二次抵押金额144,750,000元,抵押期限2021222-2022222日。上述不动产存在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的査封。

二、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重整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的、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信用记录;

2、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投资;

3、重整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行为;

4、重整投资人或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其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三、重整投资人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即:2024121日下午500前,以管理人收到书面材料时间为准);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招募期限或进行二次招募。

2、报名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振武路70号福晟钱隆广场4301-06单元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3、报名方式:现场提交;

4、联系人:肖律师17508924548、占律师13015762370.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投资意向书(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一份;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及资质相关证明以及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业务经验等相关证明;

7、尽调保证金缴纳的银行转账凭证

(三)尽调保证金的缴纳

1、尽调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期限内将该尽调保证金全额一次性汇入管理人如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投资人遴选。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开户名:福州万通达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号:117010100100678945

2、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通过评审后,未依约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签订相应协议书或签订协议未依约履行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3、尽调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评审完成后,自管理人向通过评审的意向投资人出具确认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无息退还未通过评审的意向投资人的尽调保证金至原汇款账户。

4、尽调保证金的使用

万通达公司项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并由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评审确定的意向投资人所缴的保证金自动不计利息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

(四)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进场开展尽职调查。

四、特别声明

1、本招募公告中所披露的所有债务人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也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破产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重整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自主评判商业风险,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

2、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破产案件的进展情况、实际需求随时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且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3、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若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招募公告仅用于重整投资人招募,非要约邀请或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5、意向重整投资人不得以本项目名义向第三方从事非法融资、预收保证金等行为。

6、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属管理人。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洽谈、参与投资。

 

福州万通达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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