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及一债会公告

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及一债会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17 公 开 人: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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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破137号之

本院于2023年11月13日裁定受理申请人海南高科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对被申请人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陕西西秦金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该公司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于2023年12月18日前以书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2号西安迈科商业中心44楼联系人侯艳电话029-88830855邓小姣,电话:13259831888),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同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以备审查确认。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9:30采用现场会议或者网络会议的模式召开

特此公告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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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陕01破137号之二 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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