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进佳家具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声明

漳州市进佳家具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2-01-16 公 开 人:漳州市进佳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859次
  • 打印

漳州市进佳家具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声明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邓莲英的申请,于2021年1119日作出(2021)06破申1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漳州市进佳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128日作出(2021)06破100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担任漳州市进佳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漳州市进佳家具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至今未向管理人移交漳州市进佳家具有限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营业执照(正)、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等全部印章、证照。

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在破产受理后出现滥用企业印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漳州市进佳家具有限公司全部印章、证照自2021年11月19日起作废。

2021年11月19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漳州市进佳家具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漳州市进佳家具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2021年11月19日之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待管理人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进佳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16


附件

进佳家具公司印章证照作废声明.jpg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