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龙口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2-09-22 公 开 人:龙口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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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788FC295BF19ADA804440F3ACF73C16C 联系方式: 18766569688 报名截止时间: 2022-10-08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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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2022)鲁06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龙口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并于同日指定龙口市“金利·龙玺城”项目破产重整工作清算组为龙口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广大债权人、职工、目标公司的合法利益,促使目标公司重整成功,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为了保证引入意向投资人的工作能够公平、公开、公正进行,管理人根据案件需要拟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龙口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龙口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在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08296905XG。法定代表人:刘洪敏。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开发区粮油塔北商住楼10#。注册资本9800万元人民币,其中:刘洪敏出资6860万元,占比70%;逄永波出资2940万元,占比3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情况

金利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承担龙口市龙港街道逄家村改造项目,后将该项目命名为“金利·龙玺城”。该项目位于龙口市西城主干道和平路、渔港路交汇处,驱车十余分钟可达龙口市市中心,距离龙口汽车西站仅两公里,出行畅通无阻。项目周边有家家悦超市、医院、银行等商业配套,且毗邻龙口龙港街道中心幼儿园、龙口中学等全龄段学府。项目建设规模30余万平方米,共计2300余户,现整体基本施工完毕,但未完成竣工验收。项目所在地龙口市常住人口达73万,购房需求大;龙口市2021年GDP为1236.64亿,排名烟台第二,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达到1236.6亿元和112亿元,有大量潜在的消费群体,存在较大的市场潜力。

(三)资产、负债情况

金利公司的资产主要是未售的房产、车库、应收账款等,资产价值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负债约2.7亿,主要为工程款、金融机构借款、以及民间借贷借款等,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为准。

二、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金利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有房地产行业相关经验优先;

4.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投资者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5.自愿遵守本招募公告及后续投资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接受重整管理人的反向尽职调查。

(二)投资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投资人为机构的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

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2)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投资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

2.报名意向函

3.保密承诺函

4.投资人介绍材料

5.重整投资方案(尽调完毕后提供)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授权代表签名;自然人报名的材料应签署本人姓名。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8日 17:00 时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或者是否需要重新招募。

2、报名材料:报名时应向管理人现场或邮寄提交上述报名所需要的材料,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或经管理人审查不通过但仍未纠正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3、报名地点:龙口市工商联合大酒店南50米山东瀛伟(龙口)律师事务所

4、联 系 人:曲律师、魏律师;

5、联系电话:186 6380 8266、187 6656 9688

(二)缴纳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人资格审查

1、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期满前(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向管理人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 300 万元(叁佰万元整),保证金交付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龙口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龙口支行营业部

账号:236446134182

资格审查: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时支付尽调保证金,管理人在收到尽调保证金后开始资格审查。对于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收到其报名材料及尽调保证金后三日通知审核结果。

(三)尽职调查阶段

尽职调查期限为15天,自管理人通知意向投资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之日起算。意向投资人收到管理人审核通过的通知后可以对金利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积极配合。

意向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其开展尽职调查(包括现场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重整方案及遴选

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完成后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方案。如提交重整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超过 1 家以上(不含 1 家),管理人将在龙口市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具体流程届时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为正式投资人,如仅有 1 家意向投资人,则该意向投资人在提出重整方案时则成为正式投资人。管理人有权在遴选阶段根据实际情况收取“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期限,管理人将在遴选阶段另行确定。

经遴选程序确定的正式投资人或提出方案的唯一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于管理人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保证金的退还及转换

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通知该单位发生上述情况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尽调保证金。在尽调完毕后未被确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其交纳的尽调保证金,管理人将在与确定的正式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重整程序终止后(以先到达时间为准)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管理人无义务向其说明未被确定的理由或对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支出进行补偿。

对于最终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尽调保证金将转为等额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其履约保证金可以转化为等额的重整投资款。

如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后因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重整的,管理人有权罚没其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重新招募投资人。

在重整保证金不具备退还条件时,意向重整投资人不得要求退还。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二)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者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本招募邀请中所属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三)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故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能存在未依法申报的债权,需要投资人进行相应清偿。

(四)管理人有权在本公告期限届满前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布,并书面送达至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五)本公告中的有关文件名称,以管理人正式签章时的名称或正式发布的名称为准,相关文件后续发生名称变化不影响其在本公告中的法律意义。

(六)本公告非要约文件,由管理人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编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七)如出现影响金利公司重整的事项或经管辖法院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终止)或撤回本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不需要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诚挚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 人士、单位及投资机构前来接洽、参与重整投资,共谋发展。

特此公告

龙口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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