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争议债权-民事裁定书

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争议债权-民事裁定书

公开时间:2020-03-31 公 开 人: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8594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 打印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苏050711号之一 

本院于20181228日受理潘惠仁、潘敬澜申请苏州源广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广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担任源广公司管理人。201973日,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后编制的《源广公司无异议债权表》裁定予以确认。

本院查明:在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间,苏州市相城区永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52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申报总金额为88719014.54.管理人对上述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经审查,审核认定了苏州市相城区永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39位普通债权人债权63825187.51元(其中,将江苏银奕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贸铝业有限公司、展翅鸿业(苏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邹信峰的债权认定金额为0元)、认定韩建强等7位职工债权451013.47元,并形成了《债权表》。该债权表还将李强等13位债权人的债权18656310.22元列为待定债权。

管理人于2019315日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提交了《债权表》由债权人进行核查,并告知债权异议期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15日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中,还表决通过了《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其中载明:适用范围包括表决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分配方案等法律规定的表决事项,以及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需要表决的其他事项;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表决权人,各表决权人通过邮寄、传真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依职权调查后认定了周虎南的职工债权40000元;管理人对苏州市粤华电控设备有限公司、杨水明、顾三男、王胜前、周洪仙、展翅鸿业(苏州)信息有限公司6位债权人的债权认定金额进行了调整;管理人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中公示的李强等13位债权人的债权进行了审核认定。

管理人依据上述调整的债权认定结果,重新制作了债权表。该债权表载明了韩建强等8位职工的债权491013.47元以及苏州市相城区永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52位普通债权人的债权71932815.49元。2019617日,管理人将调整、更新后的债权表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全体申报债权的债权人进行了邮寄,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审查,在规定期限内无债权人提出异议。2019811日,苏州源广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周伟良在上述债权表上签字确认。

201973日,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已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审查以及会后调整、更新的结果编制了债权表,全体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请求本院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予以确认。

另查明:2019628日,债权人孔艾明向本院提起了以苏州源广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为被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之诉,但管理人本次请求裁定确认的债权表未包含其债权。

本院认为:源广公司管理人所编制的《源广公司无异议债权表》所列的债权已经债权人会议核查,且管理人已将《源广公司无异议债权表》告知了全体债权人及源广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异议期内未有债务人、债权人对于债权表中债权提出异议。管理人关于确认《源广公司无异议债权表》所列无异议债权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确认。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韩建强等8位职工的债权以及苏州市相城区永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52位普通债权人的债权(详见《苏州源广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表》)。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徐永明 

       

 

 

 

 二○一九年九月五日

 

                                        顾艺纬 

 

 

附:《苏州源广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表》

序号

债权人

债权数额(元)

债权性质

1

韩建强

117425.00

职工债权

2

毛安容

103892.00

职工债权

3

钱永

15696.47

职工债权

4

金水生

10000.00

职工债权

5

汪文英

6000.00

职工债权

6

金兆民

90000.00

职工债权

7

朱琳

108000.00

职工债权

8

周虎男

40000.00

职工债权

9

苏州市相城区永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4779292.67

普通债权

10

苏州市相城区永德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4433183.34

普通债权

11

宋明明

6688296.77

普通债权

12

姚为江

5282366.00

普通债权

13

苏州中联新航混凝土有限公司

2429657.17

普通债权

14

胡礼道

1354842.00

普通债权

15

李叶林

964890.00

普通债权

16

韦传年

844064.24

普通债权

17

张道孔

550485.50

普通债权

18

苏州三鼎升降机有限公司

66000.00

普通债权

19

昆山金莓电子有限公司

12049.54

普通债权

20

苏州钧锋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335541.25

普通债权

21

中山市唯美天丽塑胶颜料有限公司

218766.67

普通债权

22

徐福涌

6139960.00

普通债权

23

王中华

324388.92

普通债权

24

朱建华

2159034.90

普通债权

25

苏州欧仕达热熔胶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50000.00

普通债权

26

苏州希贝克工业皮带有限公司

50000.00

普通债权

27

苏州呈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0500.00

普通债权

28

盛金良

300000.00

普通债权

29

陆惠星

96500.00

普通债权

30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同心玻璃店

677061.14

普通债权

31

刘道兵

19500.00

普通债权

32

苏州市粤华电控设备有限公司

1051300.12

普通债权

33

杨水明

10207973.66

普通债权

34

高道成

1518993.00

普通债权

35

浦芳

2372760.00

普通债权

36

周冬妹

2239315.07

普通债权

37

顾三男

5223136.00

普通债权

38

周福明

286666.00

普通债权

39

沈蔚雯

48667.00

普通债权

40

龙永元

1480000.00

普通债权

41

孙红琴

407083.33

普通债权

42

王胜前

1277333.33

普通债权

43

周洪仙

900000.00

普通债权

44

孙桂年

20000.00 

普通债权

45

金双华

550543.75

普通债权

46

展翅鸿业(苏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93814.00

普通债权

47

苏州何达建材有限公司

20390.00

普通债权

48

周介英

500000.00

普通债权

49

李强

100000.00

普通债权

50

冯斌

44200.00

普通债权

51

无锡欧达建材有限公司

77301.00

普通债权

52

李云男

262397.26

普通债权

53

顾伟方

689927.47

普通债权

54

周金根

360000.00

普通债权

55

潘惠仁

1338959.17

普通债权

56

潘敬澜

889375.22

普通债权

57

苏州市相城区陆慕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886300.00

普通债权

58

曹双妹

100000.00

普通债权

59

周虎男

900000.00

普通债权

60

山行先

200000.00

普通债权

 

合计

72423828.96

 

 

附件

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争议债权-民事裁定书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