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推介

浙江美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推介

公开时间:2020-10-14 公 开 人:浙江凯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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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F12DD78C5DA5C6D96311ABA209AA7F7C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0-11-1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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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产推介

 

浙江美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林房产“或”债务人“)因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海盐县人民法院于202065日作出(2020)浙0424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美林房产破产清算一案,并通过竞争方式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凯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根据20201010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现向社会公开推介美林房产名下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美林房产概况

美林房产成立于2005年614日,所属行业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定代表人为林尔良,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注册地为海盐县武原街道盐北路88号美林金色港湾小区15幢301室。股东美林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实缴560.004万美元、股东林良平实缴279.996万美元、股东朱锦平实缴60万美元、股东陈勤洲实缴60万美元、股东林松岳实缴60万美元、股东黄燕平实缴96万美元、股东刘燕娟实缴84万美元。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为普通住宅开发经营。

二、美林房产资产情况

美林金色港湾项目(商业金融)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路东、盐北路北,土地使用证:海盐国用(2007)第1-2432号,证载总面积为33526平方米,其中独用面积为3352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金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2046年12月14日。地上房产为宾馆和公寓式酒店各一幢(以下简称“商业一期”),建筑面积共67604平方米(产权证未登记),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出具美林商业一期项目的规划确认书,但未完成综合验收。商业一期房屋建筑占地约为该宗地的50%,剩余50%设计规划为商业二期项目,现为空地。

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项目所在县城武原街道北距上海118公里,南离杭州98公里。境内公路、水路网络交织,四通八达,交通十分便利。同时随着海盐港区、滨海新区建设的不断推进,海盐县成为沪、杭、苏、甬四大城市的交通节点和杭州湾北岸新兴港口物流平台。

1、美林房产商业一期(美林金色港湾宾馆、公寓式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现状如下:

(1)该项目于2019年4月24日取得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记载建设项目名称为金色港湾一期:宾馆、公寓式酒店;建设位置为新桥北路、盐北路交叉口;总建筑面积67604.23平方米,其中宾馆41020.52平方米、公寓式酒店17285.41平方米、地下室9298.3平方米。

(2)美林金色港湾宾馆、公寓式酒店已安装了部分设备作为宾馆及公寓式酒店的配套设施。宾馆及公寓式酒店作了部分装修。

(3)该项目至今未完成综合验收,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未取得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产权证未登记。

2、林房产商业二期现状如下:

美林公司美林金色港湾商业金融土地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路东、盐北路北,土地使用证:海盐国用(2007)第1-2432号,证载的总面积为33526平方米,其中独用面积为3352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金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2046年12月14日。该宗地上已建造的宾馆和公寓式酒店为商业一期(未完成综合验收),约占宗地的50%,剩余50%设计规划为商业二期土地,现为空地。

3、美林金色港湾宾馆、公寓式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及商业二期土地经初步评估拟定评估价值为41303.19万元

4、特别说明:

(1)2020年10月10日,美林公司第一次债权会议已于海盐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召开完毕,债权申报及审核的具体情况详见《浙江美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资料》,该资料载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B1D182802EC07F7CB48BEB5A5D7FB717)。

(2) 一期公寓式酒店《商品房预售证》【售许字(2009)第15号】载明:可预售面积为17235.47平方米,用途性质为商贸。截止到破产清算受理之日,债务人已网签备案面积为17054.18平方米,剩余4套房屋,面积183.29平方米未网签备案。管理人拟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方案》解除全部网签备案合同一并处置。

3该项目地块33526平方米(含商业一期、二期)约定竣工日期为2012年6月13日,但至今未完成竣工验收,严重竣工超期。该项目处置时买受人需另行向主管部门支付竣工超期违约金,同时还应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重新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同时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商业一期”宾馆部分整体登记。

4商业二期金融地块开发另有限制性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条件、规划开发补充要求、人防结建义务等。具体须结合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为准,意向投资人可详询当地各职能部门。

三、意向投资人条件

意向投资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

3.具有丰富的房产开发或投资管理经验;

4.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

5.两个及以上的企业/自然人可以自行组成联合体,但须以一个整体的投资人的身份参与本项目。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同时具备上述规定的各项条件。

四、投资须知

1.本推介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上述财产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未能签订投资意向协议的,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已缴保证金;

3.意向投资人可选择投资方式,如进行重整投资、破产和解投资或整体资产购买;

4.本公告中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由此产生的纠纷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5.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意向投资者招募。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

对美林房产资产有投资意向的投资人可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协商投资事宜:

(1)投资意向书(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投资金额及来源、投资方案、经营方案等内容);(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投资人需提交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报名前三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有);(4)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5)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个人投资人的则为其本人签字)。

(2)报名期限

报名期限截止为20201115日下午四点

(3)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嘉兴市环城西路385号汇丰广场B幢8楼

联系人: 汪韵夏13957339509   余贇程18768117891  

汤杭嘉15088602701

(二)初步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择优筛选并将筛选结果通知各意向投资人。

(三)后续工作

1.管理人审查完毕后将通知报名人,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需在2020年11月20日17:00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报名;

2.缴纳保证金后,管理人将配合进行现场勘察,意向投资人若需要进行尽调,管理人将提供所需的必要协助;

3.上述保证金汇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  名: 浙江美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 宁波银行嘉兴分行

账  号:89010122000378791

汇款时请注明钱款用途为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本公告由浙江美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报名参与投资。

 

 

浙江美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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