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乐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受理公告

新疆百乐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受理公告

公开时间:2022-02-15 公 开 人:沙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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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人民法院

  告 

(2021)4223破2号

 

2021年12月7日,本院根据新疆百乐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新疆百乐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月22日指定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为新疆百乐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新疆百乐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5月16日前,向管理人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申报债权:1、线上债权申报方式:(1)电脑登录破易通破产办案工作平台https://www.poyitong.com/申报债权,本案件识别码112739;或(2)扫描本公告后附的自主申报二维码,债权人根据提示完成登录、债权申报,本案件识别码1127392、线下债权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A2304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邮编:830000;联系人:马晓岚、赵敏;联系电话:18598631224、1369937852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新疆百乐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向新疆百乐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6月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人民法院召开,会议资料将以各债权人确认的方式送达。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债权申报操作指引-通用版0827 (1).pdf 下载
百乐房地产受理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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