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龙士铭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连云港市龙士铭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12-05 公 开 人:连云港市龙士铭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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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58日裁定受理连云港市龙士铭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士铭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5月13日作出(2024)苏0791破12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路卓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刘萍为管理人负责人,依法对龙士铭公司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截至2024年6月17日,管理人初步审定龙士铭公司尚欠职工债权总额为145115.52元(详见附件: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期至2024年12月8日,如职工对清单有异议,可以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附相关凭证,由管理人进行核查,逾期泽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示

 

                         连云港市龙士铭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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