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印章等未接管及作废公告

证照、印章等未接管及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3-03 公 开 人:安徽万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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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万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证照、印章等未接管及作废公告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于20240131日作出(2024)8601 破申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合肥亿扬开元贸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0201日作出(2024)860158号决定书,指定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万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鉴于接管过程中,因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公司相关人员拒绝移交相应资料,致管理人未接管到公司证照、印章、账簿、文书等相关资料。如债权人有相关线索,请向管理人反映。

管理人声明:安徽万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证照、印章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作废,该日之后使用作废证照、印章的行为一律归属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之前使用的证照、印章需经管理人追认。否则,相关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安徽万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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