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2-02-20 公 开 人:湖南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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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C9E34293F72F3B2B62C57DC7B77658D3 联系方式: 13786128951 报名截止时间: 2022-03-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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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整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年3月22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以(2021)湘011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刘屹律对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2021年9月15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以(2021)湘011142号《决定书》,指定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湖南七聚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批准,2022年1月10日,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形式依法召开。

为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湖南省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秉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南省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一)基本概况

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3日,登记机关为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128号中扬大厦1102房,法定代表人陆亦子,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营业期限自20056月3日至20256月3日。经营范围:餐饮管理及咨询服务;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凭相关许可条件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限分支机构凭相关许可条件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注册资本200万元。2016年06月24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依据公司法第211条规定,吊销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资产负债情况

经管理人调查,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现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土地坐落于长沙市雨花区环保工业园(万家丽路与金海路交叉口西南角),不动产权证号长国用(2012)第020395号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宗地面积为14351.08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7211.03平方米

经依法申报、管理人调查、管理人审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普通债权31笔,总金额为186,643,644.78元,为无异议债权;职工债权247笔,总金额为4,100,829.48元,为无异议债权;劣后债权3笔,总金额为7,492,745.95元,为无异议债权。另有担保债权1笔,申报金额为14,451,925.66元,管理人认为该担保债权人据以申报债权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错误,正在依法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生效法律文书,该笔担保债权暂缓确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投资人尽职调查及项目实际情况为准,管理人对具体指标不作精确性保证。

二、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及参与流程

(一)重整投资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合伙企业、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况;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2.重整投资人应当具备重整资金实力,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有能力交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

3.投资人可以联合报名,且联合体各方都应符合上述条件。联合体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二)招募公告发布、意向投资人报名、尽职调查等

1.招募公告

管理人编制《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后,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和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发布《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意向投资人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将加盖公章(签字)并装订成册、密封的报名材料一式贰份,通过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办公室(长沙市湘府中路80号复地星光天地2栋17楼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投资人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法人章程、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章程)、其他组织协议(章程)复印件;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均需提供前述资料原件审核。

2)意向投资人参与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的报名书(须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计划、经营计划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应共同承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投资人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意向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债权调整方案、债权清偿方案和重整计划执行期限、重整计划监督期限以及履行重整计划的保障等内容,重整投资方案应尽可能详细具体真实和具备可操作性,且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一经提交即对投资人有约束力。

5)意向投资人签署送达方式及送达地址确认书、保密协议书、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征信报告。

6)报名截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32017时止。

报名资料不全的,视为该意向投资人报名无效。

3.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可以在报名前对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无权要求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或管理人配合)。意向投资人也可以在签署《保密协议》、交纳投资保证金后,在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或管理人配合下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工作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完成。

4.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如下账户交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  

户名: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曙光支行

银行账号:66080078801100000204

5.重整投资人遴选

管理人组织相关方组建遴选委员会,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指导监督下开展重整投资人遴选工作。管理人将根据投资人给出的对价、偿债期限、履约保障、投资人实力、重整投资经验、是否涉诉、涉仲裁等影响遴选的因素,采取比选择优方式遴选一家中选重整投资人、一家备选重整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如存在故意进行不实陈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串通报价、恶意阻挠他人参与竞投等有损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且不予退回投资保证金。

6.重整投资协议签定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3日内,中选重整投资人须与管理人签定《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届时其投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中选重整投资人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日拒不签定《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其向管理人账户交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列为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届时,管理人可向备选投资人送达《备选转正通知书》将其递进为中选投资人,按中选投资人相关规定流程操作。备选重整投资人在收到《备选转正通知书》之前亦有权退出,收到《备选转正通知书》后要求退出投资的,其无权要求退还投资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列入归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备选重整投资人对此不持异议。

7.投资保证金退还

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中选重整投资人、备选重整投资人之外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最终确定中选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重整投资人后、备选重整投资人在收到《备选转正通知书》之前,备选重整投资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不再参与重整投资的,管理人将在收到其书面申请退还投资保证金之日起10日内,将备选重整投资人投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备选重整投资人在收到《备选转正通知书》后要求退出投资的,其无权要求退还投资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列入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备选重整投资人对此不持异议。

8.违约责任

意向投资人所聘请的法律顾问、财务顾问、投资顾问等咨询机构人员,在签订《保密协议》后可受托参与尽职调查及后续工作,但意向投资人应当对其违反保密义务及违反职业操守行为承担责任。因意向投资人及其所聘请的咨询机构人员的违约行为,造成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损失超过保证金的,管理人没收保证金后,有权向责任方另行主张赔偿责任。

三、特别声明

1.本《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招募及评选过程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视情可随时对本公告内容进行撤回,或修订、补充、重新发布,请及时关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和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整案招募投资人公告》。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对有关情况的描述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3.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参考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价值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有关债权以人民法院裁定核准的内容为准。

4.因涉及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报名的,视为已高度关注相关风险,自愿按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现状进行投资,接受存在的瑕疵。

5.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参与本次招募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未投资成功的,不得向管理人或债务人主张任何资金利息、补偿或赔偿责任。

竭诚欢迎有实力的投资主体参与。

 

 

管理人联系方式

系 人:李忠伟13786128951

粟建权13808461690

 15526013222

电子邮箱:382525238@qq.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80复地星光天地2栋17楼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亦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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