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广飞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上海联广飞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6 公 开 人:上海联广飞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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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于20241114日作出(2024)沪03强清8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上海联广飞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广飞盛”)进行强制清算,并于20241121日作出(2024)沪03强清83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上海联广飞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上海联广飞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2024年12月4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地址: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33层,联系人:戴梦迪,联系电话:021-60800363,电子邮箱:mengdi.dai@hankunlaw.com)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债权人主体资格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上海联广飞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移交财产。上海联广飞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账册、重要文件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清算组将以无法清算为由提请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符合破产条件的,清算组将向法院依法申请将上海联广飞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转为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上海联广飞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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