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昶桦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核查债权的报告五

盐城市昶桦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核查债权的报告五

公开时间:2024-09-23 公 开 人:盐城市昶桦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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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昶桦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核查债权的报告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30日裁定受理盐城市昶桦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盐都区人民法院2023年1月13日指定江苏择善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3328,本案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管理人提请各位债权人核查了《盐城市昶桦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债权表》,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议事规则和表决规则》。管理人对3笔债权进行补充认定。为此,管理人对补充的债权进行报告,提请各债权人进行核查

一、补充申报债权及审核情况情况。

048号债权人严加龙。向管理人债权申报金额750100元,并提交6页收款凭证、6页公司银行现金日记账。

管理人根据盐城天方会计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盐天方专审字[2023]第021号中:对严加龙应付367100元,应收13308元。

管理人经审核,认定债权金额353792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049号债权人吴秀峰。向管理人债权申报金额1005210元,并提交7页收款凭证、11页公司银行现金日记账。

管理人根据盐城天方会计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盐天方专审字[2023]第021号中:对吴秀峰应付1026735元。

管理人经审核,认定债权金额1005210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050号债权人严正海。向管理人债权申报金额304000元,并提交2页收款凭证。

管理人根据盐城天方会计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盐天方专审字[2023]第021号中:对严正海应付202000元。

管理人经审核,认定债权金额202000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二、本次债权变更明细

048号债权人严加龙。认定债权金额353792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049号债权人吴秀峰。认定债权金额1005210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050号债权人严正海。认定债权金额202000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三、债权整体情况

截至本次债权核查报告之日,52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90930084.3元,其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金额为19777372.59元、社会保险债权为227576.93元、税款债权金额为755950.87元、税款滞纳金为517644.45元,普通债权金额为69713476.66元。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进行了登记、审查,并编制了《盐城市昶桦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

管理人经审核,认定债权金额为75477160.8元,其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金额为19777372.59元、社会保险债权为227576.93元、税款债权金额为743569.72元,普通债权金额为60987421.19元(含税款社保滞纳金511563.74元)。不予认定债权金额为15452923.51元(其中不完全认定28家)。044号江苏德锐卡铝业有限公司主张取回权50000元,经管理人核查,以添附物评估价为36200元作为取回权计价基础,以成交净价(成交价扣减交易税款、评估费等)/评估价的比例核算为19860.7元;另职工债权经调查公示893468.36元。

四、异议债权的救济途径

现就上述变更的债权情况提请各债权人、债务人核查,如债权人、债务人对上述审查认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5日内2024年10月9日前)盐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若异议人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视为对管理人的债权审核结果无异议,管理人将据此提请盐都区人民法院作出债权确认裁定。

 

 

盐城市昶桦户外用品股份有限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三

 

 

 

附:《盐城市昶桦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债权变更情况表》

盐城市昶桦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债权变更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4923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权编号

债权人名称

申报债权金额

审查认定金额

债权性质

备注

1

048

严加龙

750100

353792

普通债权

 

2

049

吴秀峰

1005210

1005210

普通债权

 

3

050

严正海

304000

202000

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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