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债权申报、审查及核查债权的说明

关于破产债权申报、审查及核查债权的说明

公开时间:2024-11-16 公 开 人:新疆智慧家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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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产债权申报、审查及核查债权的说明

现管理人将新疆智慧家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破产债权申报、审查及核查债权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通知申报债权的情况

202488日,智慧家公司进入破产程序,20241010日,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公告,通知智慧家公司的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2024年10月14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通知书,通知智慧家公司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根据智慧家公司诉讼及执行情况,管理人向2家已知债权人送达了《已知债权人通知书》及申报债权注意事项,同时送达了破产债权申报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申报人信息登记确认表等格式文书。

二、 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202411月11日,管理人共受理2笔债权申报,申报金额合计3,751,189.53元

、债权审查情况

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申报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具体审查情况如下:

截至20241111日,管理人对已受理的2笔债权申报均已审查完毕,并向申报人送达了《债权申报审查确认表》。经过对申报人申报债权的性质、数额、是否存在财产担保、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是否超过强制执行期间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管理人审查完毕2家债权申报,认可债权金额3,714,555.19其中包含普通债权2笔,金额为3,502,405.25元;劣后债权1笔,金额:212,149.94元。

、关于核查债权的说明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审查完毕债权需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债务人对相关债权无异议后,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本次会议就管理人已出具审查确认表的2笔债权进行核查。债权人智慧家公司有权查阅管理人保管的债权表、申报登记及审查等材料。

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期间为20241115日至20241119日。债权人智慧家公司如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于20241119日之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说明理由或法律依据,管理人将进行复核因智慧家公司一直无法正常联系或接管,为保障债务人核查债权之权利,管理人将同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核查。

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如对管理人复核意见仍持有异议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应当在2024124日之前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人智慧家公司对债权表记载无异议的债权,管理人将提请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特此说明。

 

新疆智慧家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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