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丸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杭州丸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03-20 公 开 人:杭州丸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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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丸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2年12月7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萧山法院”)根据债权人杭州海亮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2)浙0109破申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杭州丸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2年12月15日作出(2022)浙0109破57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杭州丸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管理人调查,现就已查明的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凡是债务人职工对附件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自2024320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更正请求并附相应材料及理由。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本公示所载明的职工债权调查结果。

杭州丸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320

附件:

职工债权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工债权金额(元)

1

颜刚

7,200.00

合计

7,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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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丸子体育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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