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各表决组表决结果

山东华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各表决组表决结果

公开时间:2021-04-02 公 开 人:山东环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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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

各表决组表决结果

2021年1月29日,山东华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之规定,本次会议设立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及出资人组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根据截至2021年1月29日12时线上表决结果、3月16日18时线下投票表决结果,各表决组最终表决情况如下:

一、担保债权组

该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4户,确认债权金额总计37,225,995.10元,该组债权人全部投同意票,所代表的债权额共计37,225,995.10元,占担保债权组有表决权总额的比例为100%。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职工债权组

该组享有表决权的职工债权人共830人,确认债权金额总计18,069,539.94元,其中已投同意票的586人,同意人数过半,且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共计16,394,735.39元,占职工债权组有表决权总额的比例为90.73%。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职工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三、税款债权组

该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户,确认债权金额总计1,838,773.45元,该户债权人已投同意票,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共计1,838,773.45元,占税款债权组有表决权总额的比例为100%。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四、普通债权组

该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379户,确认债权金额总计485,516,370.41 元,其中已投同意票的349户,同意人数过半,且所代表的债权额共计394,800,954.99元,占普通债权组有表决权总额的比例为81.32%。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五、出资人组

该组对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享有表决权的共3人,代表出资总额24,732万元。参与投票表决的共3人,全部投同意票,所代表的出资额共计24,732万元,占出资人组总额的比例为100%。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综上,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均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山东华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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