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

关于收到《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10-10 公 开 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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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州中院)裁定受理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科技或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 423日,荆州中院指定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2023109日,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向凯乐科技送达《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案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以下简称《出资人组会议通知》)及《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现管理人将《出资人组会议通知》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载明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量子光电持股100%的股东,因量子光电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管理人定于20231024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提请凯乐科技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向凯乐科技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管理人将于20231018日前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凯乐科技。

二、会议时间:会议定于20231024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

三、会议地点: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115号,会议室102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公司管理人代表、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列席人员: 公司代表。

五、会议议程:1、公司管理人代表宣读《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凯乐科技代表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载明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量子光电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均已陷入困境。若量子光电破产清算,则现有资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无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权益为零。

为挽救量子光电,避免其破产清算,其出资人凯乐科技和债权人需共同作出努力,共同分担实现公司重生的成本。因此,本重整计划将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量子光电出资人组仅包括母公司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由凯乐科技依法行使表决权。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内容

凯乐科技将其持有的量子光电全部股权,无偿让渡用于本次重整。其中70%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剩余30%用于抵偿部分普通债权。

此外,为平衡出资人、量子光电、债权人、重整投资人各方利益,本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量子光电将专网业务相关债权及收款权利、专网业务退税所得等权益,无偿转让给凯乐科技(此处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的权益,重整计划执行期内所得用于向普通债权人追加分配)。

(四)重整投资人受让股权的条件

重整完成后,量子光电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苏州永鼎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受让股份的条件包括:1、重整投资人保留量子光电光纤业务所需的各类资产,包括部分厂房等建筑物、部分土地、机器设备及存货,其他资产由管理人予以处置,处置资金用于清偿债务,重整投资人受让重整后的公司70%的股权,并支付股权转让款55,310,357元;2、承诺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3年内累计向量子光电提供不少于4,000万芯公里的市价订单(量子光电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排产)。”

目前,管理人正在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研判。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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