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迅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债权公示

南通迅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12-03 公 开 人:南通迅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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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迅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债权

 (单位:元)

序号

债权人

申报金额

确认金额

本金

利息

其他

不予确认

债权性质

1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美圣建材经营部

3140000

544133.33

500000

44133.33

0

2595866.67

普通

2

杨仁宗

85739.71

85631.02

82031.87

3599.15

0

108.69

普通或职工性质债权待法院确认

3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20090.5

20090.5

18000

2090.5

0

0

普通

4

张学军

1209984.83

1209984.83

1086051.25

107261.58

16672

0

普通

5

贵港市杭昌木业有限公司

1157353.22

1042354.05

956611

85743.05

0

114999.17

普通

6

周升平

449595.07

397667.97

368146.17

29521.28

0

51927.09

普通

7

六安市联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031781.25

982326.25

900000

82326.25

0

49455

普通

8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3900000

3900000

3900000

0

0

0

普通

对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收到债权表3日内向管理人书面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由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仍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以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债权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逾期不向管理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后未提起诉讼的,将视为对管理人确认的债权无异议,管理人将就无异议的债权,提交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夏律师 电话15050643577,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55号天鑫大厦5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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