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立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公告

攀枝花立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15 公 开 人:攀枝花立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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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立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公告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19日作出(2023)0402破申2号裁定书,受理了攀枝花立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博公司或债务人)的重整申请,2024年10月8日指定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为重整案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法开展相关工作。

为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财产最大化。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立博公司重整投资人。就相关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需知

(一)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及现状,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特制定本公告。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二)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需自行承担。

(三)管理人有权根据债务人重整项目的进展情况随时终止本次意向投资人的招募。

 

(四)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立博公司基本情况

(一)立博公司工商登记情况

攀枝花立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立于201258日,住所地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262-7#,法定代表人谭建明,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自然人黄怀永谭建明分别持有立博公司95%和5%的股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立博公司开发项目情况

立博公司开发的铂金时代项目(以下简称“铂金时代”)系攀枝花市东区九附二旧城改造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1.2亿元,共有3栋住楼,总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其中,住宅305套(含安置房176套,建筑面积14847.18平方米;商铺165套,建筑面积7411.39平方米;库房1套,建筑面积87.95平方米;车位263个,建筑面积11085.65平方米2023年4月项目住宅部分完成续建并向业主交付,商业部分仍有电梯、部分消防及绿化等工程尚未完成,剩余工程量为10%,该项目暂未达到整体竣工验收条件。立博公司无其他待开发项目。

(三)立博公司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5日,管理人共接收357户、378笔债权申报,受理申报金额348,025,807.82元。因对债务人的财务审计及债权申报审查工作尚未完成,最终以管理人审查及法院裁定的无异议债权为准,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申报情况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向意向投资人介绍债务人的负债情况。

三、意向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

(二)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与本项目适应的房地产开发、运营经验的意向投资人优先。

(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四)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担任过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

(五)不接受多个主体联合报名。

四、意向投资人招募方案

(一)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及业绩情况介绍。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5、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6、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22日17:00点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126号附1-7号立博公司管理人办公室(铂金时代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旁)

3、联系人赵伟慧律师、张安祺律师

4、联系电话:1377888168318990343610

(三)招募流程

1、意向投资人于2025年32217:00前向管理人报名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2、重整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将依据《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管理人将申请法院裁定批准立博公司重整计划。

 

(四)保证金

1、投资保证金

1)重整投资人应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时向管理人交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并汇入下列银行账户:

   名: 攀枝花立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号:2302332139100216797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公司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法律定性、管理人意见等,都承担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其投资保证金,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

3)如《重整投资方案》未被采纳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保证金。

4)《重整计划草案》获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致使重整计划无法按约定履行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五、重整投资方案

(一)基本原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围绕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编制《重整投资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并保证方案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重整投资方案的核心内容

意向投资人需要在重整方案中就以下事项予以明确:

1、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如果有

意向投资人需要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明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如果有

2、清偿方案

意向投资人需要结合管理人提供的数据(以管理人提供的为准,如有调整,则以调整后的数据为准)和意向投资人对债务人资产价值的判断,明确投入的资金和清偿方案:

1)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2)优先权债权:被拆迁人的回迁安置优先权;有财产担保债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3)职工债权、社会保险费用;

4)税款债权;

5)普通债权。

意向投资人需要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明确依法确定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债权、拆迁人的回迁安置优先权、有财产担保债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及普通债权的清偿方案,包括清偿时间、清偿比例、清偿方式及清偿资金来源等。清偿率不得低于破产清算状态下的清偿率。

3、后续经营和发展方案

意向投资人需要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明确立博公司的后续经营和发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发方案、资金投资规模及投资计划、物业管理、商业运营计划等。

(三)《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

3、重整投资方案的核心内容。

4、投入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文件。

5、其他文件。

1)意向投资人现行有效的相关证照,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2)意向投资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同意重整投资的决议文件。

3)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4)书面承诺履行保密义务。

(四)《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

1、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322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三份,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同时提交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

2、《重整投资方案》接收地址:同报名地址。

(五)《重整投资方案》内容的意见反馈

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意向投资人限期补充提供材料、限期对重整方案的有关内容进行书面解释或说明。

六、特别提示

1、立博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以管理人提供的资产负债情况说明及评估报告为准。

2、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意向投资人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及政策变化风险应由意向投资人独立作出判断,意向投资人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不得向债务人、管理人提出任何权利或申请索赔。

3、因项目开发时间较长,相关主管部门对部分项目规范、标准及要求可能有调整,在以后施工及综合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5、公开遴选时间及规定,管理人将另行通知合格报名意向投资人。

 

 特此公告!

 

 

 

攀枝花立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五年十五


附件

投资人招募公告(立博).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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