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泰迪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方招募公告(第二次)

石家庄泰迪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方招募公告(第二次)

公开时间:2023-04-05 公 开 人:石家庄泰迪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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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6-06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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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泰迪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二次)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法院”)于2022316日作出(2022)冀019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河北鸿名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石家庄泰迪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迪公司”)破产重整案件,高新法院于2022510日作出(2022)冀0191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为破产重整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泰迪公司重整工作,实现多方共赢,管理人于2022823日向社会发布招募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未收到有效意向投资人报名。现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在即,根据相关工作进展,就有关招募事宜发布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泰迪公司成立于1994312日,法定代表人焦永根,注册资金1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1601001594X,住所地:高新区黄河大道96号,经营范围:包括通讯设备的研发及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等。

泰迪公司主要破产财产为“泰迪科技产业孵化器”(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位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道96号,坐北朝南,批建层数为+26-2,批建面积为27301.99㎡,在建备案面积为26086.37㎡,房屋结构为钢混。该项目主体结构已完工,外立面装修和水电暖等工程尚未完成。该项目已取得土地证、在建工程备案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二、投资金额、利率和投资期限

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具体以续建造价及重整计划相关结果为准;

投资期限:具体以重整计划或双方协商结果为准。

三、投资性质及投资用途

    投资款项性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共益债务或管理人认定的其他性质

投资款项用于支付泰迪公司重整程序中产生的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项目续建、新建工程的建设费用支出、房屋销售和其他办公类支出等。

四、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是根据泰迪公司现有资料做出的综合性、概括性陈述,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除参考本公告外,应当自行进行尽职调查。

2.泰迪公司对重整投资人形成的债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共益债务,在支付破产费用、职工债权后优先进行偿还。

3.重整方可以是企业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4.重整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参与投资的联合体;

5.重整方可以对项目进行财务和法律尽职调查,管理人应当配合;

6.重整投资人和管理人互负保密义务,投资人和管理人对于从对方处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7.重整方须具备一定的实力,在签订处置实体权利义务的重大合同前,重整方需向管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00万元,如高新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则该300万元转为共益债务;如未获批准,则该300万元无息原路退回。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账户:石家庄泰迪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635430751

8.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与投资人遴选的资格。

9.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参选文件的,视为同意向泰迪公司进行投资,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的风险及瑕疵。

(二)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同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提供与泰迪公司资产运营规模相适应的履约能力,并提交具有人民币5000万元的资产证明

3.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4.意向投资人具备与泰迪公司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成熟的经营和管理团队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联合体参与投资的,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家须符合上述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参选的,应当明确其中一家意向投资人为主申报机构,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和其他联合体方的委托文件,并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6.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金融机构、国企、信用评级2A以上的企业、以及具有建筑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

(三)重整投资人确定程序

如果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管理人提请法院组织行业专家、债权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就重整投资方案组织比选,确定投资人及备选投资人,最终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投资人;如果仅有一家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通过磋商方式确定投资人。确定重整投资人后双方签订投资协议、报法院备案后正式生效。

五、报名资料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料

1.意向投资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东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参与投资的报名书。(报名书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等,且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3.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若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等。

4.意向投资人提交不低于其拟投资总额度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含银行征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等)

5.重整投资方案。(含投资的具体方式、拟投入资金到位计划、投资债权清偿、泰迪公司经营方案、项目续建工程的建设概算等)

《重整投资方案》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多页文件应加盖骑缝章;联合体参选的,应加盖联合体各方印章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6.风险提示:(1)鉴于债务人南侧及北侧资产均被法院执行完毕,有关协调事宜需由投资人自行完成,管理人予以支持;(2)有关孵化器等报批、建设手续事宜,需由投资人主导向政府申报落实,管理人予以支持。

7.意向投资人地址确认书。(含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及承诺确认为法律文书有效送达地址)

8.保密函。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公司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法律定性、管理人意见等信息,均承担保密义务。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资料的,经管理人要求补正仍未按时补正或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意向投资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高新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10日内。届时如未收到有效报名的,该公告自动延长至有效报名产生时止。

2.电话报名:赵律师-17796900171

3.邮箱报名:taidiguanliren @163.com

4.邮件报名:收件人石家庄泰迪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赵律师17796900171,收件地址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道96号院内3

六、其他事项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原件及相关资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装订成册,予以密封。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版一份,与纸质版不一致的,管理人将以纸质版为准。

()如招募工作安排因重整工作的需要发生变化,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如招募工作安排因重整工作的需要发生变化,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在泰迪公司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本次遴选的重整投资人即为泰迪公司重整程序中的重整投资人。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高新法院裁定批准泰迪公司重整计划之日为重整投资协议等商业文件生效的时间节点。

 

特此公告。

 

 

石家庄泰迪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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