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公告

四川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5 公 开 人:四川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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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公告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绵阳中院”)于2023年12月18日裁定受理四川蜀科汇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四川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龙高新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担任汉龙高新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破产清算工作需要,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现就相关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20352418F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力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93

营业期限:199993日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40层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及其成果转让;项目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销售化工原料、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机电产品(不含汽车)、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销售服装、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房地产经营开发、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特种焊接材料研发;矿产品销售。

二、资产评估范围

本次招募需评估机构评估的资产包含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屋股权投资等资产(详见附件),最终以管理人出具的委托评估清单为准。

特别说明:附件中资产系管理人初步调查了解的资产状况,对上述资产的情况需进一步核查,最终以管理人出具的财产状况为准。随着管理人调查工作继续开展,可能会新增需评估资产和新出具相应资产评估报告。

三、参选机构工作要求

)对管理人委托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形成评估报告;

(二)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或整体评估报告中单项表述)特定资产的评估价值;

(三)根据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向会议报告有关情况,根据管理人要求向案件受理法院对工作情况进行报告;

(四)管理人安排的其他评估相关工作等。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二)参选机构已经列入“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中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本级(不含其下级人民法院)审计评估名录;

(三)参选机构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具有破产案件评估的相关工作经验;

五、参选机构提供资料参选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请按照以下要求和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

(一)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机构及工作人员资质证明;派驻项目人员执业信息、联系方式、人数;

(二)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在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审计评估业务业绩证明材料;

(四)报价函;

()参选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参选人应对以上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六、控制价

参选机构的报价为按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川评协〔2017〕23号文件规定价格下浮比例单价包(含税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50%,否则报价无效。(即最终管理人要求的各项需评估资产均按照相同下浮比例计价)

、参选人须知

(一)不得将业务分包、转包;

()参选机构的报价为按下浮比例单价包(含税价),包含法院和管理人要求的与本案有关的一切评估服务及中后为开展评估工作所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特别提示:本案的评估地点可能涉及北京市、成都市、阿坝州茂县、绵阳市等地;

()鉴于本案为破产清算案件,评估费用作为破产案件的破产费用经人民法院批准后在破产财产分配阶段支付,需要竞聘单位先行垫付至财产分配时部分相关费用;

()参选机构应当审慎考虑本案的成本,理性报价,一经选中,应当无条件按照管理人要求工作,不得以报价低于成本为由消极怠工,否则,管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

()中标单位需认真负责,如中标单位未按期完成评估工作或 评估工作不符合管理人要求,且限期不改正的,管理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有权不予支付评估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评选方式

(一)对参选机构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入围申报机构。

(二)对入围参选机构按照报价进行排序,选取报价最低的一家。如第一轮最低价报价出现相同的,组织报价相同单位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以此类推,直至确定唯一的最低价单位。

(三)如中选机构未能签订合同,被发现报名材料中承诺不实或有虚假内容,或未在管理人要求期限内开始工作解除合同的,则由备选机构按顺序递补。如入围参选机构仅有1家的,管理人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中选机构。

九、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一)参选机构应制作参选文件一式两份,需装订成册,密封;封 袋标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四川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参选单位信息及正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

(二)参选机构应于2024年12月1216时前将参选材料提交至管理人办公地点。管理人接受现场提交及邮寄方式提交,不接受其他方式提交的参选文件。以邮寄方式提交的,应确保管理人在上述时间内收到材料,逾期收到,视为未参选。

报名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无国界26栋9楼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联系人:四川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电话:18782955337(曲律师)、13709048097(曹律师)

 

附件:资产评估范围,最终以管理人出具的委托评估清单为准。

 

四川汉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

 


资产评估范围

一、不动产

序号

登记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宗地面积/
房层建筑面积

用途

权利性质

土地使
期限

1

四川汉龙
高新技术
开发有限
公司

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号楼24层2709

144.97

住宅/
公寓

商品房/
出让

2070-07-
30 止

2

四川汉龙
高新技术
开发有限
公司

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号楼24层2710

74.42

住宅/
公寓

商品房/
出让

2070-07-
30 止

3

四川汉龙
高新技术
开发有限
公司

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号楼25层2809

144.97

住宅/
公寓

商品房/
出让

2070-07-
30 止

4

四川汉龙
高新技术
开发有限
公司

青羊区青华路42号2楼7号

298.10

办公

/

2039/11/11

5

四川汉龙
高新技术
开发有限
公司

武侯区棕南丙区2栋B单元6楼3号

151.32

住宅

/

2069/2/9

二、宗地(暂定,待管理人完成权属调查确认系债务人财产后再进行评估)

序号

登记权利人

土地座落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权属性质

1

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

绵阳城区安昌河第五期河堤(高新区段)

7446.83

住宅用地

出让

2

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

绵阳城区安昌河第五期河堤(高新区段)D宗

6630.24

住宅用地

出让

3

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

绵阳城区安昌河第五期河堤(高新区段)C宗

14812.88

住宅用地

出让

4

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

绵阳城区安昌河第五期河堤(高新区段)B宗

12776.31

住宅用地

出让

5

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

绵阳城区安昌河第五河堤(高新区段)

2814.99

商业、住宅

出让

三、股权

    汉龙高新公司持有的协和医药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80%的股权


附件

(终稿)汉龙高新-公开选聘评估公告 V.241204.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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