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19破38号之二-通知书(中止民诉、仲裁、执行程序)

(2022)粤19破38号之二-通知书(中止民诉、仲裁、执行程序)

公开时间:2022-06-20 公 开 人:广东腾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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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东 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中 止 民 事 诉 讼 、 仲 裁 、 执 行
程 序 通 知 书
                                      (2022)粤 19 破 38 号之二
本院各业务部门、东莞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法院、其他
有以东莞市原典家具有限公司为当事人案件的法院及相关
仲裁机构:
      本院根据中山市一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2
年 05 月 09 日裁定受理东莞市原典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
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第二十
条的规定,有关该公司的民事诉讼、仲裁及执行程序应当中
止。请接到本通知后,及时中止对东莞市原典家具有限公司
的民事诉讼、仲裁及执行程序,将有关查封、扣押的财产移
送管理人,并通知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请本院各部门
及贵单位就所涉东莞市原典家具有限公司的案件作出相应
处置。
特此通知。
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后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
附:
本院民五庭联系人:
承办法官:雷德强,书记员:吴彩霞
联系方式:0769-89811552。
管理人:广东腾锐律师事务所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东路 3 号丰泰大厦 1401
联系人:黎锦寿、陈文
联系方式:13480001996、1368625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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