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沈阳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2-05-25 公 开 人:沈阳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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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4B683ECA185002C2A2D1377950ED013 联系方式: 139403485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2-06-1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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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125日裁定受理沈阳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辰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191213日指定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担任星辰公司管理人。202051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星辰公司重整。2021127日,星辰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了星辰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一、星辰公司基本情况

星辰公司成立于2007626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6625176076;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4号;法定代表人:黄哲明;注册资本:9941.12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建设项目管理及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据查询,星辰公司的部分股权已质押,并被司法机关冻结。

二、项目介绍

星辰公司主要资产为其开发的京城中心项目,位于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北侧,东至五里河街,南至文体路,西至市第二十中学三好分校,紧靠五里河高端商务会展产业带,项目占地2052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1321平方米,其中住宅41514.2平方米,商业13869.2平方米,办公62478.6平方米,社区活动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共3361.8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及车库30097.2平方米。

项目位于沈阳市和平区黄金地段,距沈阳地铁2号线图书馆站B2出口约300米,距沈阳南二环(沈水路)三好街出口约800米,毗邻教育部直属“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的东北大学,区位优越,配套齐全,文兴荟萃,未来可期。

三、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已列入失信名单。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并能出具与星辰公司债务清偿和京城中心项目复工续建所需资金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具有与星辰公司相适应的房地产行业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房地产开发经验的优先考虑。

4.投资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的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5.按照要求提供资金实力证明。

6.按照要求缴纳意向金和投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7.接受两家及以上市场主体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

四、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向参与投资的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沈阳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报名表》,签署管理人制作的《承诺函》,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投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均可与管理人联系提供)。委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所函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自然人参与投资的则应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五、招募的工作流程

1.意向投资人应在202261516:00之前向管理人提交《沈阳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报名表》,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选,收到管理人发送的书面通知后,即成为适格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联系人:王律师13889833368

2.适格的意向投资人通过初选之后,向管理缴纳200万元意向金。

3.管理人收到200万元意向金后3日内,与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协议》和《关于星辰公司重整的意向协议书》,同时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提供项目资料。

4.适格的意向投资人根据已掌握的债务人情况,结合自身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在202263016:00之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沈阳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方案》,并向管理人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2000万元(200万元意向金转换为重整投资保证金)。鉴于目前管理人已经向政府申请提供政策支持,如果届时政策仍未最终明确,提交期限可以适度延长。未能足额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自动失去参与星辰公司重整投资的资格。

5.管理人保留对适格投资人进行实地考察和反向尽职调查的权利,适格的意向投资人必须予以配合。

6.《重整投资方案》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适格的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密封提交。

7.《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人基本情况简介,与原股东、原实际控制人是否有关联关系或者合作关系;

2)投资人对星辰公司进行重整投资的优势;

3)投资风险提示书;

4)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及保障(可将自有资金相关证明或金融机构针对此项目的融资意向证明文件作为附件提供);

5)投资人名下的存款证明;

6)重整投资报价确认书;

7)原股东权益调整方案;

8)星辰公司后续经营方案;

9)关于响应《沈阳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主要条款)》的承诺书;

10)其他内容。

8.考虑到星辰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在复工续建、抵债房清退、竣工验收、交房办证、税收征缴等方面均存在较多不确定性,意向重整投资人根据项目现状向管理人、相关部门及专业机构咨询,但仅作为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重整投资判断的参考,不得作为决策依据。管理人及委托的审计、评估机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均不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管理人将向意向重整投资人发布《沈阳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遴选重整投资人规则》。

10.本公告规定的《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对已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将从出资金额、偿债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及保障角度,对所有按期提交方案的意向投资人综合实力及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星辰公司的重整投资人。

11.必要情况下,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12.管理人将结合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与重整投资人进行沟通和谈判,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

六、特别说明

1.本次公告仅为要约邀请,不具有要约的效力,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请投资人结合自行调查结果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综合判断,妥善做出商业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基于星辰公司的现有债务结构,其主要债权人的支持是本次重整的重要因素,建议投资人与星辰公司的主要债权人做好沟通,增强重整的可预测性。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沈阳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52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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