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债权公告

申报债权公告

公开时间:2022-05-07 公 开 人: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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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425裁定受理江苏新兴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256日指定江苏冠誉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新兴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江苏新兴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620日前,向江苏新兴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116号六楼,联系人:刘加坤15851728899、杨沫15052681795)。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款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完毕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江苏新兴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江苏新兴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苏新兴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二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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