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鼎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西吉安鼎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2-12-27 公 开 人:江西吉安鼎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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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24BF1201570A3AF087D8E7C455030796 联系方式: 18007906913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1-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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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鼎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0年7月8日,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西吉安鼎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基公司”或“债务人”)重整申请,现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鼎基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278973326XQ,公司住所地为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安青路6号(万福花园会所)。截止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日,鼎基公司注册资本5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叶汉财(执行董事),总经理周正生,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工程建设、公路建设,营业期限为2006年7月19日至2036年7月18日。

二、重整资产情况

鼎基公司开发的汇丰御园项目,位于吉安市吉州区汗青路与甘泉路交汇处(吉州区政府斜对面),项目总占地面积151,380.59㎡,规划容积率2.5(实际容积率2.48),绿化率38%。项目分A、B、C、D四个区,规划总建筑面积447,186.00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360,879.59平方米(3090套),商业建筑面积7,121.82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3,418.86平方米,社区用房和物业用房面积共1,659.00平方米,其他自行车库、配电间、防控制室等面积合计29,359.68平方米,A、B、C、D区地下室面积共44,642.72㎡,车位1457个。目前项目开发B、C、D区已基本完成,完成了项目竣工验收,B、C区完成了综合验收,房产基本已出售。A区1、2、5、6、7号楼主体工程已完成,A3号楼建至14层(规划32层),无未开发的土地。可以纳入本次重整范围内的资产包括:

(一)可售房产

<1>可售住宅397套,面积44796.71㎡。其中A区354套,面积40695.51㎡;B区8套,面积1761.38㎡;C区3套,面积286.28㎡;D区32套,面积2053.54㎡;

<2>可售商铺4套,面积2330.09㎡;

<3>A、B、C、D四个地下车位1188个。

(二)在建工程

<1>A3号楼规划建设32层,规划面积11135.72㎡,目前已建至14层,建筑面积4767.49㎡。A3号楼占地面积7763.34㎡。

三、负债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22日,管理人认定债权11.69亿元,债权金额以法院最终裁定确认的债权表为准。

四、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自然人;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完成鼎基公司的重整投资;

3.具有房地产经营和管理经验者优先;

4.两家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等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17时止。

(二)报名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汇丰御园管理人办公室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和报名人简介;

2.企业报名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报名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还应提交载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书,并分别同时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重整投资意向书、授权委托书,如为企业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他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如为自然人的,需自然人签字。

六、报名保证金

 1.报名人需交纳人民币10,000,000.00元的报名保证金,于报名前转账交纳。

 2.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 江西吉安鼎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

银行账号:209903090000035553

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七、招募流程

1.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报名材料、交纳保证金后,可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可向管理人咨询有关情况。

2.意向投资人根据已掌握的债务人情况,结合自身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方案》(《重整方案》一式四份,密封后到报名地点交管理人),未按期提交《重整方案》,视为放弃参与重整,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方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7日17时。

3.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重整方案》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从投资对价高低、债权偿还方式与期限、经营方案优劣、履约能力及保障等方面对《重整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重整投资人候选顺位,评定最优投资人,并经吉州区法院同意后,确定最终的投资人。

4.所确定的最终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同时向管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0,000.00元,其他未选定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最终投资人支付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同等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最终投资人未如期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未如约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可与后一顺位的重整投资人重新洽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其他

1.鼎基公司具体资产负债情况,意向投资人可通过尽职调查了解和判断,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未详尽表述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告也不作为确认鼎基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的证据。

 

2.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若需实地查看债务人资产现状或了解招募的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

联系人:邹律师13879025632/聂律师13979091991    

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北门街道汇丰御园管理人办公室

 

 

江西吉安鼎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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