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河南睿尔思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终结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宣告河南睿尔思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终结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公开时间:2025-04-03 公 开 人:河南睿尔思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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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4)豫0105破12号之一
   申请人:河南睿尔思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月24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1破申2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省浩赛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赛公司)申请河南睿尔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尔思公司)的破产申请。2024年10月2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1破申22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指定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2024年11月1日,本院作出(2024)豫0105破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并继续审理浩赛公司申请睿尔思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11月29日,本院作出(2024)豫0105破12号决定书,指定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担任睿尔思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年3月24日,睿尔思公司破产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睿尔思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亦无财产可供分配,请求本院宣告睿尔思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本院查明:睿尔思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在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9K6W49K。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乐器零售乐器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家电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完器件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游艺岌娱乐用品销售;目用杂品销售,洗涤机械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想台、摊位出租;日用产品修理;办公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一外用品销售;箱包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鲜蛋零售;鲜肉零售;国内贸易代理;游乐园服务;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互联网上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股东曾阿瑞
持股100%,认缴出资日期2041年12月31日,未实缴出资。
     睿尔思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分配方案,无债权人、债务人提出重整、和解。债权人会议召开后,共审查确认债权2户,均为普通债权,总计申报债权金额为70518.81元。经管理人调查,睿尔思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清偿,名下资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亦无财产可供分配。
本院认为,依据破产管理人对睿尔思公司破产财产及负债的调查结果,可以认定睿尔思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和解或重整可能,符合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破产。债务人睿尔思公司现有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
用,亦无财产可供分配,睿尔思公司管理人请求本院宣告睿尔思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但终结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应继续履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一、宣告河南睿尔思商贸有限公司破产;
    二、终结河南睿尔思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附件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4)豫0105破1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宣告破产.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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