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澳汉科技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及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公告

武汉澳汉科技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及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公告

公开时间:2021-12-02 公 开 人:武汉澳汉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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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1)鄂01125-2

本院根据武汉新日日顺物流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武汉澳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澳汉公司破产清算事务后,因澳汉公司去向不明,没有办理财产及证照等移交手续。经过清产核资,该公司处于无场地、无人员、无资产状态,企业法定代表人也去向不明。本院认为,澳汉公司下落不明,管理人无法接收公司账册、文件,且相关股东、人员未配合清算工作,导致公司无法全面清算,澳汉公司无产可破,但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人有权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依法另行向债务人股东及清算义务人追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 2021 121日裁定宣告武汉澳汉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武汉澳汉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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