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中拓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申报债权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中拓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申报债权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23 公 开 人:苏州工业园区中拓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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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中拓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

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2025年3月20日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钱彤申申请被申请人苏州工业园区中拓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被申请人苏州工业园区中拓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苏州工业园区中拓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苏州工业园区中拓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409号,苏州国际金融中心1幢26楼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联系电话:周利中13616258660徐志洪13584411936)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苏州工业园区中拓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苏州工业园区中拓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苏州工业园区中拓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日期:2025年3月23日


附件

通知书2(告知被申请人义务通知)(已签章版).pdf 下载
中拓-裁定书(强制清算)(已签章版).pdf 下载
决定书1(指定清算组决定书)(已签章版).pdf 下载
公告1(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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