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鸿颖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苏鸿颖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17 公 开 人:江苏鸿颖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146次
联系人: 施春林 联系方式: 18361066353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1-17 18:00
  • 打印

江苏鸿颖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战略投资人招募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于20241022日作出(2024)苏0902破申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鸿颖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颖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1115日作出(2024)苏090259号决定书,指定盐城山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鸿颖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鸿颖源公司是一家集新型电池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在的新能源行业前景广阔,现由于资金周转、市场竞争激烈等多方面因素导致企业目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为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创造产值,从而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就有关招募事项发布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鸿颖源公司基本情况

鸿颖源公司于2021118日登记设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殷绪伟。现登记股东为殷绪伟(持股比例52.6316%)、李明(持股比例47.3684%)。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助动车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情况

公司已建设1.5万平方米无尘车间、年产1GWh高性能锂电池生产线、博士后研发中心工作站以及300平方米高端科技展厅。现有设备为全自动叠片机、搅拌机、模切机、涂布机生产线及烤箱、对辊主机、对辊收放机、动力系统、锂电池分离柜、各种超声焊及激光焊等锂电池生产设备,各设备合计购置原值为1.1亿元,分为正负极涂布对辊车间、叠片注液车间、分容检测封装车间,目前公司可日产电池和电池组5000只,涵盖磷酸铁锂、钛酸锂等多种材料体系,拥有多种型号、规格的方形铝壳电池产品。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战略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借助战略投资人在产业、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支持和促进鸿颖源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形成重整方案,统筹推进重整,化解债务危机,提升企业核心资产价值,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三、战略投资人条件

1.战略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战略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并承诺接受本次招募条件,认可本次招募流程。

3.战略投资人若为境外实体或拟使用境外资金进行投资的,须自行解决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投资资格准入、外汇管制等事项。

4.若战略投资人具备与新能源业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和融资能力,管理人将优先予以考虑。

5.若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战略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要求。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可联合参与投资,报名时需向管理人书面说明牵头人、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的牵头人须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牵头人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可更换。牵头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者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7.前述条件描述,仅为本次招募的最低限制性条件,符合该等条件的投资人不必然中选。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对鸿颖源公司有战略投资意向并符合以上条件的机构,均可报名,报名期限截至202511718:00(北京时间)前。报名时需将以下资料提交至管理人邮箱。公司有权在管理人和法院的指导、监督下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报名期限届满后的报名材料或延长报名期限。

1.报名表(附件1);

2.主体资格材料: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如境外单位请提供同等法律效力的材料。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信息;

3.报名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资产负债、荣誉及资质、参与投资鸿颖源公司的优势和特点等信息;

4.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需与报名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匹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报名人最新年度审计报告、最近三个月内的存款余额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以及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承诺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情形

5.联合报名的,需提交联合体成员间就组建联合体签署的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的复印件。该等协议或说明文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招募,并由牵头人作为提交报名材料主体;

6.《保密承诺函》(附件2)、《战略投资人符合本次招募资格条件的承诺函》(附件3)盖章原件(模板附后,原则上不接受修改);

除上述内容外,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报名人对报名材料有关内容解释或说明。各项报名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报名人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和骑缝章。报名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投资人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若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在收到完整报名材料后,代公司及时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报名人。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公司有权决定不予接收或要求补正。管理人要求补正的,战略投资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

(三)缴纳尽调保证金并开展尽调事宜

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管理人即代公司向资格审查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出具交纳尽调保证金的通知书,意向投资人须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全额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未交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未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应签署《保密承诺函》(附件2)。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开放相关尽调资料,尽调期截至202511718:00。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四)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和缴纳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尽调完成后,在尽调期截止前应提交投资方案至管理人邮箱,投资方案中应明确投资的金额,投资款支付的期限、债权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后续经营方案等。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投资方案的同时,应缴纳投资保证金100万元,前期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的一部分,即已缴纳尽调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投资方案时再缴纳投资保证金50万元。

参加尽调的意向投资人在尽调后可撤回报名;在尽调期截止前未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撤回报名。管理人将于撤回报名或视为撤回报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其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五)确定中选战略投资人

管理人将以合法、合规、合适为基本原则,择优选定最终战略投资人。遴选标准和程序由管理人另行确定,遴选时间和地点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六)签署投资协议

战略投资人最终确定后,管理人将依据战略投资人之前提供的投资方案与战略投资人签订相应的《投资协议》,前期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投资款的一部分。

战略投资人未能在指定期限内签订《投资协议》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未入围后续评选轮次的战略投资人,管理人将于相应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鉴于商业投资市场瞬息万变,及时确定投资人对鸿颖源公司至关重要。在本次招募公告发布之前,已有意向投资人与鸿颖源公司进行投资洽谈,因此在本公告规定的上述报名期限内,若鸿颖源公司与其成功达成投资协议,且投资人已开始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为公司的恢复经营提供资金及代偿职工债权等义务,则本次公开招募终止,届时管理人将发布的公告予以告知。

2.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并不当然替代战略债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鸿颖源公司或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或者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招募的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公司或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的进度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如出现影响债务人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者法院另有要求的,鸿颖源公司或管理人可以中止、终止、延长或继续招募计划,鸿颖源公司及管理人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4.本次招募由鸿颖源公司授权管理人组织开展,并接受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监督。

5.管理人有权代表鸿颖源公司,根据招募程序的实际进展情况调整报名期、尽调期限,以及延长或者撤回该招募公告。

6.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及管理人所有。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机构参与,如有疑问,欢迎随时联系管理人问询。联系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东厦A508,联系人:秦先生,联系电话:13912500499,管理人邮箱:491851259@qq.com

 

 

 

江苏鸿颖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投资人招募公告-附件.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