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山东泰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召开山东泰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19-08-22 公 开 人:山东青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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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泰科33

 

                 

  山东泰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科技”)申请执行移送破产一案,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05月29日作出(2018)鲁0902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泰山科技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8年07月10日作出(2018)鲁0902破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青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现经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定于20199119时在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四楼大会议室召开泰山科技破产一案第次债权人会议,就核查债权等事项进行表决,请你公司/你持本通知书准时参加。

  参会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

  1.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债权人是机构(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名受托人最多接受2家债权人的委托

特此通知。

 

0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管理人地址:山东省新泰市杏山路278号山东青阳律师事务所,邮编:271200,管理人负责人:赵进,电话:177 0538 3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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