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保障金垫付欠薪情况及职工债权调整情况公示

欠薪保障金垫付欠薪情况及职工债权调整情况公示

公开时间:2024-06-17 公 开 人:道美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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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保障金垫付欠薪情况及职工债权调整情况公示

 

道美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破产人”)破产清算案(案号:(2022)沪 03 破 40 号),管理人现就欠薪保障金垫付欠薪的垫付情况及职工债权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人社局划拨欠薪保障金的情况

 

截至目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累计向道美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23】名员工垫付欠薪保障金合计【367,872.09】元,具体包括人社局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划拨的175312.09元及人社局向管理人划拨的192560元。

 

前述社保垫付资金属于《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项所规定的社保债权,管理人将依法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前述债权。具体如下:

 

第二顺位:社会保险费用及税收债权

债权人

债权金额(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67,872.09 

 

 

二、调整后的职工债权情况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破产欠薪保障金垫付和追偿的会商纪要》第8条规定,人社局垫付欠薪后,即取得对垫付款项的追偿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立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该追偿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截至目前,共有23名职工涉及欠薪保障金垫付欠薪,合计【367,872.09】元,根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及《关于企业破产欠薪保障金垫付和追偿的会商纪要》之规定以及人社局提供的垫付清单,管理人依法对相应职工债权予以调减,见附件《职工债权调整情况表》。管理人后续将根据调整后的债权表进行破除财产分配。

如债务人、债权人对公示清单中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清单中记载的债权无异议。

 

 

道美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6月17日 


附件

职工债权调整情况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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