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进行债务人财产第二次公开拍卖的情况通报

关于拟进行债务人财产第二次公开拍卖的情况通报

公开时间:2024-04-28 公 开 人:惠东银基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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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债权人

惠东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17日裁定受理惠东银基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基公司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一案【案号:(20171321】,并指定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为银基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惠东县人民法院2021128日作出(2017)1321号之三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银基公司和解,并于20231120日作出(2017)13231号之五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惠东银基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及《惠东银基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

银基公司抵押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抵押财产有位于惠东县大岭镇泰园工业城银基交易中心7套及位于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赤岭泰园工业城鞋材鞋料批发市场243套的房产(详见拍卖链接页面)。信达公司于2023228日向管理人提出了提前处置抵押物的申请,管理人就提前处置事项向惠东县人民法院作出请示并获得批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于问题的规定 ()》等法律、司法解释及《惠东银基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于20242410时至20242510时止将上述抵押房产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以评估价作为起拍价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处置,但第一次拍卖已流拍。

现管理人拟对上述抵押财产根据第一次流拍价下调20%以整体打包方式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具体拍卖安排如下:

1.挂网时间为2024430;

2.开拍时间为202451510时至202451610时止;

3.起拍价: 351,912,642.00【第一次流拍价下调20%;

4.看样时间: 2024510日上午1130

有意向的债权人可自行前往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参与竞拍,管理人将结合本次拍卖实际情况决定后续拍卖方案,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拍卖通报,请全体债权人自行关注。

特此通报。

 

惠东银基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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