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十二家企业合并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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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10-11 公 开 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列企业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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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十二家企业合并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的公告

    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十二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813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顺利召开,债权人组分为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小额债权组及预付卡债权组对《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十二家企业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截至2021914日表决期届满各组表决结果如下: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出席会议共212/人,其中表决同意的有190/人,占本组出席人数的89.62%,占本组债权总额的55.03%,虽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但其所代表的债权额未达到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该组表决未通过。

二、职工债权组

职工债权组出席会议共11314/人,其中表决同意的有11197/人,占本组出席人数的98.97%,占本组债权总额的89.42%,该组表决通过。

三、税款债权组

税款债权组出席会议共27家,其中表决同意的有25家,占本组出席人数的92.59%,占本组债权总额的93.48%,该组表决通过。

四、普通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共2169/人,其中表决同意的有1932/人,占本组出席人数的89.07%,占本组债权总额的63.51%,虽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但其所代表的债权额未达到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该组表决未通过。

五、小额债权组

小额债权组出席会议11586/人,其中表决同意的有11324/人,占本组出席人数的97.74%,占本组债权总额的82.15%,该组表决通过。

六、预付卡债权组

预付卡债权组出席会议共24241/人,其中表决同意的有20628/人,占本组出席人数的85.10%,占本组债权总额的48.21%,虽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但其所代表的债权额未达到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该组表决未通过。

七、出资人组

出资人组出席会议共19/人,其中表决同意的有17人,占本组出席人数的89.47%,占本组债权总额的92.88%,该组表决通过。

    综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八十六条的规定,本次《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未通过。

    特此公告。

 

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列企业管理人

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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