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公告

江苏大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03 公 开 人:江苏大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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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通州湾示范区人民法院根据余亮亮的申请,于2025120日裁定受理江苏大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2 21日指定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为江苏大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苏大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548日前向江苏大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人(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55号天鑫大厦509室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226000;联系人:夏金峰律师;联系电话:1505064357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422日召开。

江苏大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江苏大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徐四海、徐四枝、鲁建超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

25破4公告(最终稿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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