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股东出资债权变卖公告

追缴股东出资债权变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9 公 开 人:成都博睿世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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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博睿世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追缴股东出资债权变卖公告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自贸法院”)受理的成都博睿世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博睿世杰公司”)破产清算案[案号:(2023)川0193破24号],指定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个合伙)四川分所担任成都博睿世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根据2024年2月2日成都博睿世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报告的《关于追缴注册资本的方案报告》及垫付诉讼费用债权人意愿,就债务人股东陈政江、陈俊的出资向自贸法院提起了追缴股东出资纠纷诉讼。该案经审理后,自贸法院作出(2024)川0193民初559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陈政江向债务人缴纳出资款100万元、陈俊向债务人缴纳出资款25万元。判决生效后,管理人向自贸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自贸法院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部分财产。执行过程中,管理人根据执行案件的客观实际,向全体债权人作《关于追缴出资进度及征求后续垫付费用意愿的报告》,因无债权人在前述报告期限内向管理人表达垫付费用意愿,管理人无法就被执行人的财产推动后续的评估和拍卖工作。结合本破产清算案的实际情况,根据《关于追缴出资进度及征求后续垫付费用意愿的报告》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变价方案》,管理人决定就(2024)川0193民初5592号《民事判决书》形成的债权进行公开变卖。

一、变卖标的

债务人因(2024)川0193民初5592号《民事判决书》形成的债权。

二、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

本次参与竞价的竞买人需向管理人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2.保证金的交纳期限

竞买人应于2024年12月17日14:00前,将保证金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逾期支付保证金的,为无效报名。

3.保证金的没收

竞买人出现下列情形的,管理人将没收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造成其他损失的,管理人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没收保证金作为破产财产由管理人予以分配:

1)在竞价报名截止日后撤回报名的;

2)串通竞价的;

3)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竞买资格的;

4)未按规定向管理人支付成交价款的;

5)未按管理人协商确定的时间办理申请执行人变更的;

6)放弃成交人资格的;

7)存在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保证金的退还与性质转换

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管理人与成交人提交申请执行人变更手续或者在成交公告发出届满30日,经竞买人书面申请退还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对于成交人,在管理人发布成交公告后,该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变更为转让价款。

5.保证金的收取账户

竞买人的保证金应支付至下列账户:

户名: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账号:1289 0577 3810 603

开户行:招行世纪城支行

保证金支付时请务必备注“博睿世杰保证金”。

三、报名条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竞买资格

满足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或者机构可以报名参与竞价:

1)已按本公告规定期限、金额交纳保证金;

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或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5)不是(2024)川0193民初5592号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其他关联方;

6)不是债务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近亲属、其他关联方。

2.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12月17日14:00前,通过现场或者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

邮寄及现场提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NIC国创中心38楼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收件人:余律师,电话15528084119。

注:

1.通过邮寄报名资料的,须采用中国邮政EMS付费寄邮,且邮寄的报名资料须于2024年12月17日14:00前送达。未能在前述时间送达、采用其他邮寄或者快递方式、到付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2.通过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的,须提前一日与收件人电话联系预约,并须于2024年12月17日14:00前送达。未提前预约或者未能在前述时间送达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四、报名材料

报名的竞买人应提交如下资料:

1.报价单(见附件);

2.竞价人身份资料(竞价人为机构的应提供: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特别授权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竞价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委托代理人或者自然人竞价人身份证应提供原件核验;机构竞价人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自然人竞价人的复印件应签字并按手印);

3.承诺书(见附件);

4.保证金支付凭证

五、竞买底价

本次竞买底价为5万元(大写:伍万元),低于底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六、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

1.现场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7日14:00。

2.现场竞价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NIC国创中心38楼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第2会议室。

七、竞买报价及成交规则

1.报名时间截止时,有一名意向竞买人参与报名且其报价不低于底价即为有效竞价;报名时间截止时,无人报名参与,或者无有效报价,则终止本次竞买程序,由管理人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变价方案》,不再处置债权。

2.当报名截止时,有二名及以上有效报价竞买人报名的,则进行第二轮、第三轮报价。进行第二轮、第三轮报价时,管理人将向有效报价的全体竞买人宣读上一轮全部竞买人的该轮报价,并由竞买人提交下一轮报价,第三轮报价为最终报价。如需进行第二轮、第三轮报价且竞买人需要提高报价的,则应以10000元的倍数报价,竞买人也可以维持上一轮报价;未按前述规则报价的,该轮为无效报价,并以最近一轮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第三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但未参加现场报价的竞买人,则以第一轮有效报价为其最终报价。

3.按最终报价的高低顺序确定成交人顺位。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时,直接以该报价人为第一顺位成交人。

4.第一顺位成交人未按规定支付剩余转让价款的,视为放弃第一顺位成交人资格。成交人放弃成交人资格的,管理人此时可以轮候顺序竞买人作为成交人。如成交人放弃成交人资格后,无轮候顺序竞买人的,则本次竞买失败,管理人将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变价方案》,不再处置债权。

5.报名的竞买人参加现场竞价的,须提前一日与报名资料的收件人电话联系预约,未预约导致无法参加现场报价的法律责任与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不接受逾期到达的竞买人现场报价。

八、转让价款支付

因本项目的特殊性,本项目成交后不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成交人应在管理人发出成交通知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逾期支付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转让价款的收款账户与保证金的收款账户相同。成交人支付转让价款时须备注“博睿世杰转让价款”。

九、资产查看及交付方式

1.本项目的竞买标的为债务人在(2024)川0193民初5592号案件形成的债权,管理人不组织资产查看,由竞买人自行查阅相关资料。如需查阅相关判决、执行文书的,应在保证金交纳并提交报名资料后,与管理人联系人联系查阅相关资料。未报名或者未交纳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拒绝查阅。

2.申请执行人变更。成交且管理人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由成交人、管理人协调到自贸法院办理申请执行人变更手续。如成交人拒绝或无正当理由未按协调通知的时间办理申请执行人变更手续的,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管理人将没收保证金并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转让价款。

十、重点提示

1.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标的物的任何问题为由,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变更申请执行人或者提出任何异议和要求。

2.竞买人报名即表示认可、接受、执行本变卖公告的全部内容。

 

特此公告!

 

成都博睿世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联系人:余律师15528084119

 

附件:

1.报价单;

2.承诺书。

 



附件

1.报价单_002068.pdf 下载
2.承诺书_002069.pdf 下载
追缴股东出资债权变卖公告_002067.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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