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颐鸿农业生态休闲园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永州颐鸿农业生态休闲园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16 公 开 人:永州颐鸿农业生态休闲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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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廖勇 联系方式: 1587461269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7-3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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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18申请人王明龙以永州颐鸿农业生态休闲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鸿农业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永县人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永州颐鸿农业生态休闲园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2024219江永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湘112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王明龙对被申请人永州颐鸿农业生态休闲园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3月1日作出(2024)湘1125破2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华商(永州)律师事务所、湖南九子龙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担任永州颐鸿农业生态休闲园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盘活颐鸿农业公司资产,实现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在江永县人民法院的监督下,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国招募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二)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颐鸿农业公司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并不能完整描述颐鸿农业公司的资产实际情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投资人应在参与招募前仔细阅读本公告,了解本次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除投资外可能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三)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报告、出具投资意见等。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财务审计、评估以及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信息,或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应当根据本公告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请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在交纳保证金之后进行。管理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存在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五)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管理人的承诺或保证,不具备投资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六)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意向投资人,联合体所涉主体应为一致行动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工商信息

永州颐鸿农业生态休闲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在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龙圩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欧光利,注册资本500万元,已实缴到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11005722404135,住所地为湖南省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永富二级公路西侧回龙湖(原盐下水库)。公司经营范围农业基础设施、水利工程、休闲景观的建设和经营,休闲健身娱乐活动策划推广,内陆水域养殖、农业种植及销售、旅游开发,旅游咨询服务,一般旅馆;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和冷饮服务;其他餐饮业;餐饮服务,海鲜零售,物业管理,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情况

颐鸿农业公司已开发项目有龙湖假日小镇商品房项目,目前部分楼栋处于停工状态。

(三)资产负债情况

1、资产情况

根据初步调查资料显示,颐鸿农业公司名下有10000多平方米商服用地,在建工程两栋,酒店一栋、办公楼一栋;颐鸿农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名下有90000多平方米商服用地。

2、负债情况

根据已申报债权情况,颐鸿农业公司约有债权人30余户,债权总额约4700余万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约600余万元,职工债权约30余万元,税款债权约19万余元,普通债权约3900万元。

三、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合伙企业、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2、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重整资金实力,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有房地产开发、旅游业开发经营经验的意向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及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2、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报名截止日前,按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下述书面及电子资料。书面资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签字),通过现场交付或邮寄方式提交给管理人,管理人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进贤路交汇处中添领域四楼广东华商(永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苏律师17847567689,廖律师15874612691。电子资料为该书面资料的PDF文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465324188@qq.com。

3、报名材料

(1)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参与投资承诺书、意向投资人主要业务或业绩情况介绍、意向投资人实力及优势介绍、投资方案可行性介绍或论证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应在承诺书中共同承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2)主体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信证明(近六个月的银行存款凭证、银行保函或同类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最新一期的企业财务报表、优势条件证明、重整投资方案(投资金额、资金到位时间、偿债计划、经营方案、投资需要满足的条件等)等。

(3)联合投资人需提交联合体签署的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由牵头人作为提交报名材料主体。

(4)意向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5)保密承诺函;

(6)对于上述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应逐项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由牵头负责人提交上述报名材料。

(7)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资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要求补正;管理人要求补正的,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规定时间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

(二)报名审查

1、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初审符合资质条件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提供初审的意向投资额应当自收到符合报名条件通知后5个工作日交纳履行保证金50万元至管理人银行账户,逾期未支付的,视为放弃参与颐鸿农业公司的重整项目。管理人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永州颐鸿农业生态休闲园有限公司管理人

银行账号:9430 0201 0148 8266 69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舜德城支行

2、通过初审并交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管理人配合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对于从管理人处获得,但管理人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合理使用信息,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的资格。

(三)遴选与确定重整投资人

1、招募期间,意向投资人可与管理人就投资事项进行洽谈,管理人可根据项目需要通过竞争性谈判遴选方式,在报请法院后确定意向投资人。

2、如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根据重整投资金额、支付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及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采取择优选择方式遴选一家中选意向投资人、一家备选意向投资人。

3、如只有一位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如方案可行,可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4、意向投资人中选后,由管理人签发《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函,意向投资人收到确认函后5日内与管理人或债务人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5、中选投资人退出投资的,管理人可向备选投资送达《备选转正通知书》并将其递进为中选投资人,按中选投资人流程操作。

6、颐鸿农业公司投资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或法院裁定批准后,意向投资人交纳的投资履约保证金转为投资款。

(四)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及没收

1、未被选中的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管理人收到后在1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当意向投资人或备选投资人出现下列情形时,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1)意向投资人存在不实陈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串通报价的;

2)意向投资人中选后未按规定与管理人或债务人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3)中选投资人主动放弃投资人资格;

4)中选投资人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后,无故退出或不按《投资框架协议》履行义务的;

5)备选投资人在收到《备选转正通知书》后要求退出投资的。

五、特别说明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障,不具有投资协议的法律约束力,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2、本公告有关颐鸿农业公司的介绍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3、管理人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在决定参与本次招募前,应对颐鸿农业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应充分了解重整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投资人除《重整计划草案》外可能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接收本次招募的全部程序与规则,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4、无论意向投资人是否与管理人签订投资框架协议,也无论系何种原因导致投资不成功或投资方案未获批准的,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人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5、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延长、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程序。

6、本公告由永州颐鸿农业生态休闲园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人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本次招募。

 

 

永州颐鸿农业生态休闲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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